内蒙古扩大养老托育服务有效供给优化社区养老托育服务
发布时间: 2022-11-21

强化兜底保障能力

到2025年,生活不能自理特困人员集中供养率、有集中供养意愿的特困人员集中供养率达到100%。落实国家基本公共服务标准,为65岁以上老年人开展能力综合评估,为经济困难老年人提供养老服务补贴,为生活不能自理的经济困难老年人提供护理补贴。

提高家庭照护能力

积极推进家庭养老照护床位建设,具备条件的地区可以申报国家“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试点。完善家庭育儿指导支持体系,依托基层妇幼保健、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社区、妇联等力量,为婴幼儿家庭开展照护指导服务。

优化社区养老托育服务

大力发展社区助餐助洁、助医助行、日间照料、康复护理、精神慰藉、育幼指导等服务。探索社区育儿养老互助服务模式。

统筹推进城乡养老托育发展

巩固优化以家庭赡养为基础、县乡两级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农村牧区互助幸福院为依托的农村牧区养老设施布局。完善老年人助餐服务体系,加强农村牧区老年餐桌建设。

推动培训疗养资源转型发展养老服务

按照“应改尽改、能转则转”的原则,将转型发展养老服务作为党政机关和国有企事业单位所属培训疗养机构改革的主要方向。

实施普惠养老托育专项行动

综合运用规划、土地、住房、财政、投资、融资、人才等政策,支持社会力量建设高质量养老托育设施,为社会提供价格适中、方便可及、质量可靠的普惠性服务。公建民营、公助民营、非营利性养老托育服务机构要以提供普惠服务为主。推进“托幼一体化”,鼓励有条件的幼儿园按托育服务规范开办托育班,合理制定收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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