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一年申请保护令老人妇女占九成家暴请第一时
发布时间: 2022-11-21

千龙-法晚联合报道(记者 唐李晗) 《》实施一周年,今天(3月27日)上午,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召开人身安全保护令案件审理情况新闻通报会,一年以来,该院共审理人身安全保护令案件19件,受害人以妇女、居多,占比近九成。

通报 19件申请保护令案件 老人妇女占九成

3月1日,《》正式实施,《反家庭暴力法》在第四章设立了人身安全保护令制度,规定:当事人因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临家庭暴力的现实危险,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反家庭暴力法》实施一年以来,丰台法院共审理人身安全保护令案件19件。其中,出具保护令的5件,占全部案件的26.32%,驳回申请人申请的8件,占全部案件的42.11%,申请人撤回申请的6件。

通过对该院受理的人身安全保护令案件进行分析,发现单纯的因为被申请人性格暴虐而引发的家庭暴力所占比例并不高。人身安全保护令案件的背后,往往隐藏着其他纠纷。例如,夫妻间多是因为离婚纠纷中对财产的处理争议较大;非夫妻间多是存在继承或其他财产问题。

家庭暴力的受害人以妇女、老人居多。该院审理的19起案件中,涉及的7件,涉及妇女的10件,男性提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2件。

申请人的申请事项,主要集中在禁止被申请人对申请人实施家庭暴力或禁止被申请人殴打、骚扰、跟踪、接触申请人及其近亲属。此类申请占全部申请的94.73%,而申请责令被申请人迁出申请人住所的仅1件,占全部申请的5.26%。

提示 遭遇家庭暴力第一时间报警

法官提示,遭遇家庭暴力要注重保存证据,并第一时间拨打110报警。出警记录不管是录音、录像或者是笔录,均会留有一定的证据,这就为事后的救济提供了便利。

反家庭暴力是每一个公民的责任,学校、幼儿园、医疗机构、居民委员会、、社会工作服务机构、救助管理机构、福利机构及其他工作人员在工作中发现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遭受或疑似遭受家庭暴力的,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

《反家庭暴力法》规定人身安全保护令由人民法院执行,但在司法实践中,人民法院在执行过程中存在诸多困难,需要公安机关、居委会、村委会等相关单位的共同协作,确保人身安全保护令得到有效执行。

释疑

1.人身安全保护令都保护哪些人?

据丰台法院法官介绍,人身安全保护令是针对家庭成员间的暴力行为所出具的,并不是所有人遭受暴力行为都可以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但是,《反家庭暴力法》在最后附则部分又规定:“家庭成员以外共同的人之间实施的暴力行为,参照本法规定执行。”即,人身安全保护令不仅适用于家庭成员之间,也适用于共同生活的人之间。

2.符合何种条件下,可以出具人身安全保护令?到期之后如何处理?

法官介绍,是否作出人身安全保护令,法院主要审查是否遭受过家庭暴力或者是否面临着家庭暴力的危险。同时,申请人在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同时也应该明确具体的请求:如请求禁止被申请人骚扰、跟踪、接触申请人及相关近亲属,责令被申请人迁出申请人住所等。

人身安全保护令的有效期六个月,自送达之日起生效。人身安全保护令失效前,申请人可以向法院申请撤销、变更或者延长保护令。保护令到期后,如依然面临遭受家庭暴力的风险,申请人仍可以向法院提出申请。

对违反人身安全保护令的,构成犯罪的,依法,尚不构成犯罪的,由人民法院给予训诫,法院也可以根据情节轻重处以一千元以下罚款、十五日以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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