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家有老人,人人都会老。据最新数据显示,温州市60周岁以上老年人共161.92万人,其中,65岁以上老年人119.72万人,80岁以上老年人25.29万人,人口老龄化日趋明显。
“养老服务事关每个家庭、每位老年人,是惠民生中的一项重要工作。”市人大代表童洪锡的一句话,道出社会各界对养老这一民生话题的关注。市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期间,包括他在内的13名市人大代表联名提出《关于制定<温州市养老服务条例>的议案》,为加快养老服务体系建设鼓与呼。
“制定养老服务条例非常必要,是积极应对温州市人口老龄化、回应人大代表和社会关切、积极推进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的需要。”市人大社会建设委主任委员王延申表示。基于温州市绝大多数老年人倾向居家养老,市人大社会建设委建议常委会在养老服务立法时侧重居家养老服务方面,居家养老服务立法要坚持问题导向、需求导向、效果导向,着眼于推进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合理布局,建立统一的规范和管理机制,保障其标准化建设、规范化运行,提供适合老年人需要的各类服务,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
秉持这一共识,市人大常委会将居家养老服务立法项目列入今年立法计划,多次召开专题会议,深入鹿城、瑞安、永嘉、苍南、龙港等地开展实地调研,听取政府、企业、专家、群众等各方面意见建议,稳步推进立法进程。
今年8月,《温州市居家养老服务条例(草案)》通过市人大常委会一审。“我们认为市政府提交的条例草案较好地借鉴了养老服务立法、养老服务先进城市的成功经验,也吸收了温州市镇街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村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建设和运营管理的经验,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王延申说。
为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市人大常委会又公开征求各方意见,开展立法问卷调查,累计征集意见建议1000余条。
在一次次实地调研、座谈交流、意见征集中,代表们欣喜地看到,一幅“老有所养”的幸福民生画卷正缓缓舒展开来——
近年来,市委市政府始终把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作为一项重大民生工程,今年更是以打造“幸福颐养温州”为目标,奋力推进养老服务健康有序发展,五项省市民生实事已全部提前或超额完成。目前,温州市累计建成188家镇(街)养老服务中心,实现镇(街)全覆盖;投入2838万元完成3544户生活困难家庭适老化改造;打造115家示范型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新建住宅小区落实配建养老服务用房逐年提高。全年通过政府购买服务为3.25万人次的老年人提供居家养老服务,兑现补助2277.6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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