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农村养老服务改革12月底前开展试点
发布时间: 2022-11-19

 昨日,记者从安徽省民政厅获悉,省民政厅起草了《安徽省农村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其中,今年12月底前全省确定10个左右积极性高、工作基础好的县(市、区)首批开展试点。2025年底前,在总结首批试点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在全省再选取20个试点县(市、区)(每个地市至少一个)推广试点经验,并调整完善。

据悉,征求意见稿中提到试点的相关任务,包括完善农村养老服务设施,推进县级失能特困人员供养机构建设,对确需保留的特困人员供养机构升级改造,完善消防设施设备,清除安全隐患。整合乡镇养老服务设施资源,同时,拓展延伸居家养老服务功能,向周边老年人提供助餐、居家上门等服务。合理规划建设村级养老服务站,利用各类闲置资源或依托老年活动中心、便民服务中心等公共服务设施设置村级养老服务站,为老年人提供养老助餐、聚会交流、文体娱乐、休闲健身的活动场所。

推进特困人员供养机构改革,同时推动农村医养康养结合,加强农村医养结合设施建设。充分利用农村地区基层医疗卫生和养老服务资源,支持乡镇卫生院与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乡村卫生服务中心与村级养老服务站统筹规划、毗邻建设。扩大农村优质护理资源供给,提升特困人员供养机构护理型床位比例。

创新农村养老服务模式,明确独居老人子女家庭照护责任,通过购买服务等多种方式对家庭成员开展失能居家养老护理知识培训,试点地区,对照顾失能老年人的家庭成员提供每年不少于1次养老护理技能培训。

加强农村养老机构党的建设,有条件的养老机构应设立党支部。将农村独居老年人关爱服务纳入基层网格化管理,充分调动农村助老员及临近近亲属的积极性,建立网格员、农村助老员(亲属近邻)关爱服务独居老年人“1+1+1”主动发现机制。加强对农村养老服务从业人员的职业技能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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