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阳市县两级养老保险经办机构落实养老金预发
发布时间: 2022-11-18

近日,记者获悉,为切实化解参保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保障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人员权益,根据《陕西省社会保障局办公室关于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计算发放有关工作的通知》(陕社保办发〔2022〕3号)文件要求,咸阳市养老保险经办处迅速响应、周密部署,全面启动咸阳市基本养老金预发工作,实现市县14个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全覆盖,确保当年到龄企业退休人员及时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什么是基本养老金预发?

我省当年“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月计发基数”等参数没有公布之前,参保单位或个人申请,暂使用上年度参数为当年到龄的企业退休人员预计算发放养老金,待新参数公布后,再重新计算并补发差额,以保障到龄退休人员基本生活。

预发养老金人员符合享受独生子女父母补助金等其他待遇项目规定的,可一并预发。

惠及人员有哪些?

2022年1月1日以后到达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经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审批,或经各级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审核,具备退休资格的参保人员(含以个人身份参保的灵活就业人员,统称“当年到龄人员”)。

具体怎么实施?

当年到龄参保人员基本养老金预发工作从2022年6月起实施,由参保单位和个人自愿申请。

预发养老金人员使用全省统一的《陕西省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预发)核定表》,预发养老金标准重新计算、清算后,使用并出具正式表单。

养老金预发政策的实施真正实现了“随审批,随核定,随发放”,是持续推进经办改革和服务创新,落实“我为群众办实事”,努力实现“应保尽保”的又一重大便民举措。咸阳市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大力宣传引导,市县联动形成合力,全面落实政策要求,推动政策落实落细。7月,市县两级14个经办机构已全面启动基本养老金预发工作,对首批21户企业30名到龄人员预发基本养老金18.8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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