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工作报告为何鼓励农村互助养老?专家谈农村养老补短板
发布时间: 2022-11-18

  3月5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要“适当提高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和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标准”“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优化城乡养老服务供给”“鼓励发展农村互助式养老服务”等,对未来农村养老作出规划。

  报告中提到的农村互助式养老前景如何?共同富裕背景下农村养老要补齐哪些短板?近日,南方都市报举行两会大家谈“如何打造老年友好型社会”线上论坛,多位养老专家共话农村养老。

  与会专家表示,农村互助养老符合老龄人对低成本、集体生活的需要,是未来发展的一大方向。专家建议,在农村养老的政策设计中,应突出对农村养老的关注。此外,还应特别注意农村应对人口老龄化的区域性差异,“千村千面”,不能“一把尺子量到底”,农村养老的制度必须适应于本地老龄化的情形,实现因地制宜。

  

  农村互助养老符合老龄人对低成本、集体生活的需要

  “前两天有同学告诉我,农村互助养老像是一种乌托邦,我觉得很大原因就在于信息不对称。”2014年,刘妮娜开始做农村互助养老的研究,在这七八年的时间里,她和团队调研了全国10多个省的农村互助养老发展状况。结果发现,在不同农村互助养老差异很大,互助养老尚处于起步阶段。

  她认为,之所以会认为农村互助养老是未来的一个方向,是因为互助养老符合老龄人对于低成本和集体化生活的需要,这是老龄人的真实需求。尤其是在农村,本身就有这种历史土壤。加上农村人口老龄化越来越严重,推行互助养老同样具有现实的迫切性。从国家的角度来讲,也符合人口大国对于老龄人有序参与社会治理的需要。

  怎样“务实”地把农村互助养老发展好?这是刘妮娜一直思考问题。经过这些年的调研,她认为,农村互助养老不仅仅是设施建设,更重要的是组织建设和服务供给。

  她指出,基层的组织建设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包括提供规范的互助服务,对家庭养老形成监督,对老龄人形成保护等等的,这些组织也可以形成党和政府、社会和老龄人之间的连接和中介,这些基层组织包括老年协会、互助志愿队伍、妇女组织、义工组织等等。

  刘妮娜认为,要促进农村互助养老组织的发展,需要解决两个很关键的问题:第一,民间已经存在了很多的与养老相关的基层组织,但一直没有得到规范化的管理,处于一种无序发展的状态。此外,农村互助养老的设施比如幸福互助院缺乏有效的管理和运营。

  对此,刘妮娜建议,逐步建立互助养老的组织体系,发挥老年协会、妇女组织等基层组织的作用;鼓励农村养老设施的社会化和市场化运营,拓展乡镇敬老院,养老院的辐射能力,比如抓好农村助餐点的建设。

  

  养老政策设计要突出对农村养老的关注

  多位与会专家都强调,将来中国应对人口老龄化工作的痛点、堵点、重点都在农村。

  一方面,最新七普数据显示,当前,我国流动人口规模已高达3.76亿,中国人每不到4个人中就有1个人在流动,流动的主流又是中青年人口。“这一流动既弱化了乡村振兴劳动力的需求,同时也弱化了农村应对人口老龄化的人力资源的供给和服务力量的供给。”南开大学老龄发展战略中心主任原新说。

  从家庭的角度来说,家庭养老依然是农村养老的主流,但是随着农村也进入了低生育率水平的时代,家庭养老的人口学基础走向瓦解。

  北京大学社会学系教授陆杰华也指出,在长期的城乡二元经济结构之下,决策者长期存在“重城市轻农村”现象,农村应对老龄社会的基础设施建设、制度建设等严重缺位,城乡倒置现象十分突出。

  此外,农村养老保障体系虽然在不断改进,但和城市相比,农村的养老金、医保等养老保障明显落后;农村养老的服务主体方面,政府投入不足、社会投资不够,多元主体的养老体制没有形成。

  对此,陆杰华建议,要超前设计农村养老相关制度和政策体系,“单独将农村应对老龄化拎出来,突出对农村养老的关注”;构建多元的农村养老服务的主体,不仅靠政府,社会、家庭、个人共同构成农村养老多元主体;加大对农村养老服务公共财政投入。

  “有一句话说钱不是问题,关键是没有钱,没钱解决不了农村养老的实际问题。”陆杰华提出,加大对农村养老服务的公共财政投入很重要,对于欠发达地区可以通过中央财政转移支付来解决。

  原新也认为,应提高农村老年人的收入水平。“有些地方的农村养老金每个月只有几十块钱、100多块钱,这对于农村的养老保障能解决多大问题?”他表示,在共同富裕的背景下,保障收入应该成为未来老龄人收入构成中很重要的支撑部分,应加大政府制度性的保障。

  

  应特别关注农村应对老龄化的区域差异

  “我长期在基层调研,中国2800个县,我住过的就有600多个。”原新发现,各地农村的情况千差万别,农村养老主要以自发应对和家庭应对为主,农村的基层组织薄弱,空巢、独居、留守、失能半失能以及困难老年人的情况相比城市来说更加严峻。

  他认为,农村发展的区域性差异,加剧了应对人口老龄化问题的复杂性和艰巨性。“千村千面,比如浙江的农村养老的需求和甘肃农村的养老需求绝对不在一个层面上,也不是同样的问题。”他说。

  比如,重庆、四川、山东、安徽、湖北、湖南作为流动人口流出大省,65岁以上的老龄人口占的比重均在15%以上,进入了中度老龄化的社会。而流动人口流入的东部经济发达省区,广东只有8.6%,福建11%,浙江13%。上海市(16.3%)虽然很高,但在全国并非最高,这得益于大量的流动人口到上海定居。

  另一方面,城镇化水平越低的省份往往是农业大省,老龄化水平也相对较高,四川、河南、广西、贵州、甘肃等省份城镇化水平在50%~60%左右,在全国排名靠后,其老龄化水平都在13%~15%之间。

  从应对的能力来看,农村应对人口老龄化能力的差距也巨大。2020年城镇居民的人均可支配收入4.4万元,农村居民只有1.7万元,两者相差2.7万元。从区域之间来看,东部农村人均可支配收入2.1万元,西部农村地区人均可支配收入只有1.4万元。

  原新指出,人口老龄化虽然是经济社会发展的一个结果,但它只是一个人口现象,而不能把它称之为一个人口问题,只有当人口的老龄化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发展不相适应的时候,才会形成老龄社会的“问题”。

  对此,他强调,政府在应对农村人口老龄化进行规划,一定要做到“问需于民,民需我为”,把有限的社会资源、经济资源用在刀刃上,了解不同区域的农村百姓,他们需要什么样的养老制度,必须适应于本地老龄化的情形,因地制宜,而不是设计一个统一标准,“一把尺子量到底”,这解决不了中国农村的养老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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