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晓红委员加快构建智慧化养老照护服务新体系
发布时间: 2022-11-18

  “2019年起,国家卫健委在北京、江苏、浙江等六个省(市)试点“互联网+护理服务”,2020年末进一步扩大试点范围,但智慧护理和养老照护的模式创新和业态创新依然不足,新业态新模式推广依然面临着技术、制度与人才的三重制约,行业发展还不能满足当前普惠养老的巨大社会需求。”全国政协委员、中国工程院院士、湖南工商大学党委书记陈晓红带来了她的提案。

  加强顶层设计,加快“网约护理”等智慧护理创新

  一是要加快制定智慧护理产业的专项规划,加强前瞻性和战略性谋划,引导更多社会力量从事养老照护领域的技术创新、模式创新和业态创新,特别是加快推进医养康养结合的服务产品开发。

  二是及时总结“网约护理”试点经验,加快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在养老照护领域的应用场景开发,为老年群体推出一批数字化、智慧化的生活照料、健康管理、医疗护理、精神关爱的服务产品。

  三是提前布局智慧化养老照护服务标准体系和监管体系建设,真正突出普惠、适用和均等化原则,系统梳理制约新业态发展的制度瓶颈。

  以社区为基本单元,加快智慧养老照护服务体系落地

  一是将智慧化养老照护服务所需要的数字信息基础设施,纳入老旧小区改造内容,将社区做为构建智慧化养老照护服务体系的基本单元。

  二是建立优质、高效、整合型专业照护体系,促进居家照护、社区照护、机构照护相协调,支持社区对重点照护对象建立数字健康档案,突出社区对养老照护服务的监管功能。

  三是建议将网约护理等智慧养老照护功能嵌入到社区卫生和数字医院建设,鼓励社区专业团队、企业以“上门照护”为核心开发智慧化服务产品,丰富相关产业链体系。

  四是建立社区第三方评估机构,强化对智慧化养老照护服务供应方和从业人员的绩效监管、履约控制和舆论引导。

  以医保和保险改革为抓手,促进智慧护理和养老照护的消费需求

  一是深化医保支付制度改革,建立专项认证机制,将智慧护理新服务纳入“六医”统筹,加强对智慧养老的医保支付支持。

  二是将针对失智老人等特殊群体的照护服务纳入长期护理保险,从而完善对上述特殊群体的多层次社会保障制度。
 

  三是优化康养医联体建设,实行医保打包会费,通过绩效考核分配资金,有效引导资源流向,促进护理人员向基层一线流动。

  四是完善长期护理险制度,探索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配套政策,畅通医疗保险与长期护理险的衔接与分类支付机制。

  五是借鉴中国香港“医疗券”制度,探索老年照护津贴补充医疗保险和长期照护保险的长效机制。

  完善培养培训体系,扩大高质量护理人才队伍

  一是加强专科护士培养和社会培训认证体系建设,尽快将智慧护理的新技术、新模式和新业态引入现有教育培训体系。加强老年学和老年护理学专业建设,畅通专科护士应用型高学历直升通道。

  二是探索建立注册护士多点执业机制,探索社区高级执业护师试点,鼓励高年资护师下沉社区一线,有步骤地开放高级执业护师处方权。

  三是加快智慧照护平台建设,加强高年资护理人员的高效共享与流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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