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首次明确老年医院功能定位
发布时间: 2022-11-18


  近日,江西省卫健委发布了修订后的《江西省老年医院基本标准(试行)(2021版)》,主要明确了开办二、三级老年医院的基本要求,是最低的“红线”,主要包括床位、科室设置、人员配备、房屋建筑和布局、设施设备、规章制度、注册资金等7个部分。修订后的《江西省老年医院基本标准(试行)(2021版)》与2013版基本标准有什么主要区别?

  明确了老年医院定义。老年医院是以老年患者为中心,主要为患老年综合征、共病及其他急、慢性疾病的老年患者提供诊断、治疗、护理、康复等服务的专科医院。

  调整了老年医院名称。结合医疗管理工作实际,采纳既往社会办医主体对老年医学事业发展的建议,将《江西省老年病医院基本标准(试行)》(2013版)(以下简称“2013版基本标准”)中带有歧视字眼的“病”字去掉,调整为《江西省老年医院基本标准(试行)》。

  提高了老年医院科室要求。较2013版基本标准,新增要求三级老年医院开设老年病专业、胸外科专业2个诊疗科目,临终关怀和长期照护2个病房,设有医学心理室,疼痛科、风湿免疫科、全科医疗科、临床营养科4个临床科室。新增要求二级老年医院开设临床营养科1个临床科室,临终关怀和长期照护2个病房,设有医学心理室。

  优化了老年医院人员配置。为保障老年医院医疗服务质量,将三级老年医院每床配置卫生技术人员数、护士数、护士与护理员配比从2013版基本标准的1.12名、0.4名、1:0.5,提高到1.2名、0.6名、1:0.6,新增要求床医比为1:0.3。将二级老年医院每床配置护士数、护士与护理员配比从2013年版的0.4名、1:0.5,提高到0.5名、降低至1:0.4,新增要求床医比为1:0.2。

  强化了老年医院功能定位。较2013版基本标准,将病房每床净使用面积从“不少于6平方米”增至“不少于7平方米”,新增要求病房卫生间总面积不小于4平方米,医院主要出入口有方便老龄人上下车的临时停车区和安全标识,入口、门、台阶、坡道、转弯处、轮椅坡道及信息标识系统等设置符合国家标准《无障碍设计规范》(GB50763)。

  体现了新冠疫情防控要求。较2013版基本标准,新增院感防控要求,要求二、三级老年医院预留可拓展空间,以满足突发事件应对需要。同时,要求三级老年医院设置发热门诊和留观室,重症监护床位占医院总床位数量不少于5%,负压病房不少于3间;二级老年医院设置发热患者隔离留观室,重症监护床位占医院总床位数量不少于3%。

  降低了部分老年医院准入门槛。取消了二、三级老年医院准入具体注册资金要求,建设资金能够满足医院建设发展和运行管理需要即可。二、三级老年医院康复治疗区域总使用面积从2013版基本标准中“不少于500平方米、1000平方米”,变更至“不少于600平方米、400平方米”。

  细化了老年医院制度建设。明确并细化了二、三级老年医疗管理制度、医疗质量安全制度建设要求,并结合现代化医院管理、医院党建、运营管理、系统行风建设等要求,要求二、三级老年医院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制度,建立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制度,健全医务人员和工作人员职业道德规范与行为准则。

  


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