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湖南郴州市始终把养老服务改革发展和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作为重要的民生工作来抓,并以全国第四批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工作契机,紧扣试点要求,着力破解工作瓶颈,整合资源、综合施策、狠抓落实,全市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模式逐步形成,全市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工作荣获全国优秀,并获得国家专项奖励。
一是加强领导,构建高位推动的养老服务机制。成立了由市长任组长、分管副市长任常务副组长和25个市直部门为成员单位的全市养老服务工作领导小组,全市形成了党委领导、政府主导、民政牵头、部门负责、社会参与的养老服务工作机制。2020年来,郴州前后共召开养老领导小组会议、市委深改委会议、市政府常务会议等13次会议,专题研究部署养老工作。
二是建章立制,形成日益完善的养老服务政策体系。为提高养老服务水平,郴州市共出台32项养老优惠政策。高龄老龄人补贴标准全面提高。市政府专门召开常务会议,将全市80-89岁无固定收入老龄人补贴资金提高至80元/人·月,90-99岁无固定收入老龄人补贴资金提高至150元/人·月,百岁及以上老龄人高龄津贴提高至600元/人·月。除此之外,特殊困难老龄人还可享受100-300元/人·月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民办养老机构(含社区养老服务中心)各项补贴大幅提高。联合财政、人社、卫健部门出台了《郴州市社会力量举办、运营养老服务机构扶持奖补办法》,对社会力量举办、运营养老服务机构,不再区分营利性质,均可享受政府补贴,其中对新建民办养老机构的床位补贴提高到5000元/张,改(扩)建提高到2500元/张,运营补贴提高到100-500元/人·月,民办养老机构接受特困或失独老年人的给予600元/人·月的补贴。近两年郴州帮助6家民办养老机构申报城企联动普惠养老项目,争取专项资金1.1亿元。逐步形成部门合力。联合自然资源和规划、住建部门印发了《郴州市社区养老服务设施供给管理实施办法》,进一步明确了新建小区配建养老服务设施“四同步”工作的具体职责、养老服务设施移交后的运营管理等,确保社区养老服务设施真正落地。自试点以来,共有57处闲置设施改建为社区养老服务设施。联合财政部门印发了《郴州市家庭照护床位实施办法》,将家庭照护床位纳入养老机构床位统一管理,并享受政府补贴。自试点以来,已打造200张家庭照护床位。
三是因地制宜,打造各具特色的养老服务模式。建设社区嵌入式、涵盖上门服务、医养相结合的综合养老服务中心,着重解决失能半失能老年人照护的刚需,就近解决基本养老问题。目前共建成北湖区振兴社区、东风路社区、郴电国际小区,苏仙区东岭逸景小区、柿竹园社区,宜章县南京洞社区等264个社区或小区养老服务中心,选择短期、长期托养的人数累计达到7100多人次,选择日间照料和上门服务人次累次达到7600多人次。积极鼓励医疗卫生机构为养老服务机构打通绿色通道,老龄人不出养老院便可享受便捷优质医疗健康服务。全市打造了北湖区绿泰康养中心、苏仙区华湘医养中心、宜章广慈医养中心等为代表的10家医养结合示范点,有力解决了“医院不能养老、养老院不能就医”难题。全市搭建一体化智慧养老服务平台,拓展红外线监测、传感器、GPS定位、智能监控等10余项信息技术在养老领域的应用,初步实现线上和线下相结合、网上服务和实体服务相结合的“互联网+”智慧养老服务新格局,逐步打造真正意义上的“没有围墙的养老院”。
四是补齐短板,着力提升农村养老服务水平。实施提质改造。全市启动了全市乡镇敬老院提质改造三年行动计划,共投入资金2.2亿元(其中市本级财政资金1030万元),对103所敬老院进行了提质改造。市本级福彩公益金投入300万元支持敬老院标准化管理创建,在全市范围内打造了资兴市三都敬老院、永兴县金龟敬老院示范敬老院,切实提升敬老院供养服务水平,其中资兴市三都敬老院被评为“全国民政系统先进集体”。加大保障力度。通过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先后将敬老院特困供养对象日常生活用品购置费用(1000/人·年)、集中供养全失能特困对象照料护理费用(10000元/人·年)、敬老院工作人员工资不低于当地上年度农村人均可支配收入1.5倍、敬老院运行经费(2000元/人·年)等事项纳入了财政预算。关爱留守老年人。建立1.4万名农村留守老龄人信息台账,标准化改造农村闲置村部、村小、礼堂等场所,建设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开展农村“友邻互助”养老服务。同时,采取“一帮一”“一帮多”结对帮扶模式,聘请困难户为护理员、并有效利用志愿者等社会资源,为留守、特困老年人等提供日常照料、上门服务。目前,全市建设农村互助养老点583个,结对帮扶老年人1.4万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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