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积极建言献策深化医养结合
发布时间: 2022-11-18


  随着老龄人口的不断增加,养老成为社会各界普遍关注的重大民生问题。日前,政协沧州市第十一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就“深化医养结合推进我市养老事业发展”进行专题协商议政,各位常委、委员各抒己见,畅所欲言。本报刊发部分政协常委、委员发言摘要,敬请关注。

  深化体制机制改革,推进我市养老事业高质量发展

  青县政协主席陈建中

  近年来,我市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深入推进改革创新,全面构建医养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取得了显著成效。青县康泰养老护理中心、黄骅市康乐源养老公寓、泊头市福星园老年公寓等5家机构被确定为全省医养结合试点单位。其中,3家机构被确定为“京津冀养老服务协同发展”试点机构和2019年省级优质医养结合服务单位,1家机构2019年被列入全国医养结合典型经验名单。

  从这几年的基层实践看,我市医养结合工作虽积累了不少经验,但还存在一些亟待突破的地方。为此,提出如下几点建议:

  推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提高政策执行力。尽快制定我市医养结合中长期发展规划,明确我市医养结合发展主要目标、基本思路、发展路径和保障措施,以顶层设计引领高质量发展。发挥市医养结合局际联席会议制度办公室综合协调作用,统筹协调相关部门职责,明确责任权力清单,促进各部门间紧密协作,提高各项政策的落实力和耦合性。

  深化市场化改革,推进政府购买服务。积极挖掘市场化改革典型经验,鼓励支持社会力量采取公建民营、民办公助等方式开展医养结合服务,支持社会办大型医养结合机构走集团化、连锁化发展道路,激活医养结合市场。

  细化扶持措施,确保政策精准落地。要着眼于全市中长期发展战略,制定一套系统完备的优惠政策支持体系。严格落实土地、税费、资金、水电气热、保险等优惠政策,补短板、锻长板,优化营商环境。借鉴先进地市经验做法,每年安排专项资金,加大对医养结合养老服务运营以及人员培训等补贴力度,支持符合条件的社会办医养结合机构承接更多公共卫生、基本医疗和基本养老等服务。

  健全人才培养体系,建立人才培训培养机制。鼓励引导普通高校、职业院校增设相关专业和课程,加强老年医学、康复、护理、健康管理、社区、老年服务与管理等专业人才培养。支持医养结合机构对接相关高校和职业院校,开展订单式人才培养。通过减免学费、提高补助、对口就业等优惠政策,鼓励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到医养结合机构从事医养服务工作。支持鼓励医务人员、退休医务人员到医养结合机构执业。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聘请社会工作者开展专业服务,给予老龄人更多关爱照顾。

  多措并举,大力推进医养结合发展

  民进沧州市委秘书长杜义霞

  近年来,我市积极探索医养结合发展模式,构建健康养老服务体系,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在具体工作中还存在政策保障机制不够健全、部门联动合力有待加强、医养结合推进力度不够等问题。为此,提出以下建议:

  强化顶层设计,规范行业标准。加快制定全市医养结合整体规划。按照行业特点,建立制度标准,设定“医养结合”型养老机构的准入和退出机制。整合理顺发改、财政、民政、卫健、医保等部门的相关职能,统筹协调,加强协作。

  构建多元投入机制,完善优惠扶持政策。政府投资建设和购置的养老设施、新建居民区,按规定配建并移交街道办事处的养老设施、国有单位培训疗养机构改建的养老设施,均可实施公建民营。加强政策激励,通过购置、置换、租赁、联办等多种形式建立社区医养服务机构。加大政策扶持力度,积极引导社会资本进入医养结合领域。加强养老、医保相关政策的衔接,积极探索符合条件的医养结合机构按照规定纳入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定点范围。

  建立紧密合作关系,推进养老服务智慧化。将新建、改扩建养老机构纳入智慧化管理体系,通过远程监控将监测数值与所属医疗服务中心有效对接,逐步实现全市医疗与养老服务相关信息的互通共享。建设一批中高档养老院,同市区三甲医院建立战略合作关系,为老年慢性病群体的康复治疗提供技术支持。

  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完善专业人才培养体系。一是积极支持引导大专院校开设养老护理、康复、管理等专业,建立养老服务实训基地。二是加强校际之间联动,形成医学专业人才网络,并通过选送、定向委培等形式,培养紧缺的专业人才。三是加快养老服务专业师资队伍建设,严格养老服务人员准入制度。

  拓展养老产业链条,探索“医疗+养生+旅游”新模式。一是建立老年配送餐厅,提供低盐、低糖、低脂等食品配送服务。二是建立专门服务体系,为居家养老、集中养老群体和机构提供家政、保洁、生活用品配送等服务。三是培育发展老年休闲旅游服务业。结合我市特色小镇、美丽乡村、大运河文化带建设等项目,培育发展集休闲旅游、疗养康复等于一体的老年复合型旅游项目。

  应对人口老龄化,加快推进医养结合

  黄骅市政协副主席李兆亮

  随着社会老龄化程度的逐步加剧和社会转型步伐的加快,医养结合将是今后社会养老的必由之路。为此,提出以下建议:

  探索多种医养模式,建立柔性机制。在机构养老方面,建议在市三级医院附近建设高标准的社会化养老机构,以医院技术为依托,建设集预防、医疗、保健、养老、康复等于一体的医养结合项目。在社区养老方面,建议以社区服务中心为依托,加强与市各三级医院的合作,把社区的日间照料、社区养老、志愿服务与医疗机构的预防、治疗、护理、康复、保健、健康管理等功能相结合,逐步形成老有所乐、老有所医的良性格局。在居家养老方面,由家庭医生为居家养老年人员提供健康档案、上门巡诊、定期体检等服务。

  精准做好四篇文章,发展品质养老。在养老机构的设计上,要坚持以老龄人为中心,最大限度地让利于绿化、让利于老龄人活动空间。严格按照国家标准《养老机构服务质量基本规范》要求,设置老龄人活动中心、康体中心、医疗服务中心等各类功能区。同时,突出自身特色,做到老龄人有所需、养老有所应。采取购买服务的方式,让一些有资质、有经验的专业养老服务团队托管经营。同时,积极引进高等院校和职业院校毕业的专业人才。利用“互联网+”的方式,开发“智慧养老”公共服务项目,建立全市养老大数据库,便于更精准地提供多层次、多元化的保障服务和管理。

  创建灵活医保体系,夯实养老保障。探索建立医保+商保的养老保障制度。借鉴北京市的做法,探索建立老龄人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对失能、半失能的参保老龄人,引导其在定点护理机构接受长期医疗护理,或居家接受相关机构的医疗护理照料,由护理保险基金支付部分费用。建议引导商业保险公司设计开发健康险、养老机构责任险、老龄人意外伤害险等多种形式的险种,为老龄人提供多样化的医养结合保障服务。

  发挥政府主导作用,加大扶持力度。鼓励支持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公办养老服务机构改革,形成政府、企业、非政府组织、家庭等多元主体协同供给的格局。加快推进乡镇养老院、敬老院向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转型,为农村老年居民提供一站式农村医养结合养老服务。对于社会力量兴办的非营利性康养服务机构,应在土地规划、市政配套等方面与公办医养服务机构一视同仁,并给予适当的政策倾斜。

  推动医养融合发展,完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体系

  任丘市政协主席冯好乾

  目前,我市绝大部分老龄人依然采取居家养老的方式。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建议:

  加强组织领导。加快制定养老服务设施建设规划,完善相应的部门间协调机制,加强各责任单位之间沟通,统筹解决存在的各类问题。

  吸引社会力量。引导社会资本投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领域。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降低门槛,落实好国家有关财政补贴、税费减免等优惠措施。

  满足场地需求。支持各类主体充分利用存量低效用地和商业服务用房等开展社区养老服务。在不违反国家标准和规定前提下,可探索将老旧小区中的闲置公产房屋以适当方式改造利用。

  支持普惠性服务。大力优化社区服务经营环境,促进公平竞争,提高服务质量,鼓励各类主体提供广大群众价格可接受、方便可及的普惠性社区养老服务。

  拓宽医养融合方式。充分发挥市级骨干大型医院的帮扶带动作用,为老年患者提供便捷的医疗护理服务。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要结合实际,开辟康复病区,适当增加康护床位,优先为失能、高龄或行动不便的老年患者提供居家康护服务。对“空巢”和经济条件困难等老龄人减免一定费用,符合条件的纳入医疗保险报销范围。

  提升医养专业队伍素质。一是强化从业人员技能培训。二是支持我市各类职业院校及其他相关培训机构,增设养老管理与服务相关专业课程。三是建立健全登记注册、职级晋升、薪酬待遇、激励评价等保障机制,吸引更多的人才投入到养老事业中来。

  增强家庭照护能力。支持优质机构、行业协会开发公益课程,利用互联网平台等渠道向社会免费开放,依托居委会等基层力量提供居家养老指导,帮助家庭成员掌握相应技能。

  开展智慧居家养老。鼓励大型互联网企业全面对接养老服务需求,支持优质养老机构平台化发展,培育区域性、行业性综合信息平台,发展“互联网+养老服务”。完善老年人健康信息,健康监测仪、智能机器人等终端设备,手机接入即时呼叫系统等,通过老年人、子女、服务中心、社区等多向互动,实现智能化居家养老。

  完善医养结合服务体系,推进养老事业协调发展

  民盟沧州市委常委、沧县姚官屯乡政府二级主任科员于虹

  近年来,我市医养结合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取得较快发展,但与持续增长的健康养老服务需求相比,养老服务有效供给仍显不足。为此,提出几点建议:

  鼓励支持基层医疗机构开展医养结合服务。支持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等基层医疗机构,增设老年护理、康复、安宁疗护病床。鼓励空床率较高的一、二级医疗机构和专科医院转型为康复、老年护理、安宁疗护等医疗机构。实施乡镇卫生院、养老院“两院一体”医养结合服务模式。医疗机构创办养老机构的,享受与其他养老机构同等政策,给予建设资金支持或运营补贴等。

  加强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一是鼓励高等院校和职业教育机构建设养老服务实训基地,设立与养老服务相关的专业。二是加强养老机构专业人才培养,定期派驻其医务人员到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开展交流学习,同时由医疗机构常年派出轮岗医生到养老机构对其医务人员进行传、帮、带。三是放宽基层医护人员的执业地点,支持有相关专业特长的医师及专业人员在养老机构规范开展疾病预防、营养、中医调理养生等非诊疗行为的健康服务。医养结合机构及其卫生技术专业人员纳入卫生健康部门统一管理,在资格认定、职称评定、技术准入和推荐评优等方面,与其他医疗机构及其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同等对待。

  完善医疗保障政策体系。完善医疗保障制度,探索实施“医养康护”相结合的长期医疗护理保险制度。鼓励引导保险公司开发与基本医疗保险有序衔接的商业健康保险、消费型健康保险、健康管理保险等产品,加快发展医疗责任保险、医疗意外保险等多种形式的医疗执业保险。医养结合机构养老服务项目应突出符合老龄人相关需求的医疗服务,并将相关医疗费用纳入医保报销范围。

  发挥中医药预防保健的特色优势。养老与养生结合,发展中医药养生保健服务,探索设立中医药特色医养结合机构,将中医药养生保健和“治未病”理念融入老龄人起居、饮食等日常生活各个方面。推动各级中医医院与养老机构等开展合作,鼓励有条件的养老机构设置以老年病、慢性病防治为主的中医诊室,增强中医药健康养老服务能力。

  发挥政府主导作用,构建养老服务体系

  孟村回族自治县人社局工商保险所副所长徐又峰

  近年来,随着人口老龄化的加速发展,一些老年病常发、易发、多发,患病、失能、半失能老年人的治疗和护理问题困扰着千家万户。医养结合这一新型养老模式进入公众的视野,引起了全市人民的极大关注。如何加快推进医养结合养老模式,成为摆在我们面前的一项重要课题。

  健全医养结合要素。医养结合涉及民政、卫生、医保等部门职能的交叉区域,涉及一系列体系、体制、机制的建立和完善,需要多部门和全社会的共同参与。政府要发挥主导作用,借助市场化手段,丰富产品线,满足市场多层次需求,并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建立和完善医养结合服务法律法规和相关促进发展扶植政策;积极探索建立社会力量参与机制,将政府、营利组织和非营利组织等多方主体有机结合起来,充分发挥各个方面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来解决老龄化带来的难题。

  加强专业护理员队伍建设。一是要做好养老护理人员培训工作,做到集中培训和分批培训相结合,每年培训一定数量的养老护理员。将养老护理员纳入公益性岗位范畴,为养老护理员设立政府特殊岗位补贴,稳步提升养老护理人员工资福利,确保人才留得住。

  探索创新医疗报销机制。将健康体检部分纳入基本医疗范畴,从根本上减少医疗投入和盲目过度就医等问题。调整康复护理相关医疗服务价格,发挥医保付费和医疗服务价格调节供需的杠杆作用。推动商业保险公司与基本医保机构合作。发展多样化的补充保险产品,满足老龄人医养结合的需求,为老龄人提供更多的选择。

  构建高水平医养结合机构,为老龄人创建安康生活

  东光县一中教师于松竹

  医养结合机构是医疗和养老并重的机构,东光县虽然有多家养老机构存在,但多是以养老模式为主,对于疾病较多或失能的老龄人不能做到较好的专业化治疗和康复。为此,提出以下建议:

  鼓励医疗机构举办医疗和养老并重的医养结合机构。医养结合机构必须与有急救能力的医疗机构形成紧密联系单位,建立绿色通道。医养结合机构可以利用乡镇卫生院(社区医疗服务中心)的基础设施或条件较好的养老机构的基础设施进行改建,配置专业医务人员(医生、护士、康复师、心理医生等)、护工以及管理和后勤保障人员。按国家相关规范要求进行建设,县级医疗机构和基层医疗机构可以共同建立。医养结合机构对入住的老龄人要建立规范的档案,定期查房,根据每个人的具体情况制订个性化治疗、护理和康复方案。

  加大医疗保障部门的工作支持。医养结合的费用应该分为两部分,一部分是医疗部分的费用,一部分是生活方面的费用。医疗部分的费用,医疗保障部门可以纳入支付范围。可以设置准入标准,对于达到医疗、康复治疗标准的老龄人,入住医疗床位,医疗保障部门纳入支付范围,对于部分费用可以设置支付限额,超出限额部分和不在医疗保障范围内的生活照护部分费用,不予支付。对于生活能够自理,不需要特别治疗和医疗护理的老龄人,可以不按医疗床位计算,不列入医保支付范围。

  注重社会力量的动员参与。社会各界应给予帮助和支持,在组建过程中应给予开绿灯、畅通办理,给予宽松的支持政策或补助政策,同时对医养结合单位在运行过程中给予监督,使其健康规范发展。

  加强康复护理机构建设,补齐医养结合养老服务短板

  肃宁县政协主席韩月明

  随着老龄人口的不断增加,单一的医疗保健服务已不能满足他们的需求。他们需要的是集康复护理和生活照料于一体的综合服务。为加快推进康复护理机构建设,提出几点建议:

  明确康复护理机构的性质定位。应将康复护理机构纳入医疗机构管理,享受医保政策。同时根据全市老龄人和失能、半失能老年人具体情况做好相关规划布局,并与我市养老服务发展规划相衔接。

  整合优势资源,多措并举建设康复护理机构。一是乡镇、社区等基层医院,购置康复设备,培训专业人员,承担各大医院出院患者的康复护理工作。对一些出院后能自理的患者,实行家庭病床,由医护人员上门指导康复训练等。二是鼓励市中心医院、市人民医院及各县(市)人民医院投资建设康复护理专业医院或开设康复护理楼,并予以重点扶持。三是支持现有的具备医疗条件的养老院,增加康复护理床位,吸纳患者。四是吸收社会资本将利用率较低的养老院升级改造为养老护理康复机构,制定土地、税收等方面的优惠政策,支持企业、个人利用闲置土地房屋等投资创建康复护理中心。五是鼓励支持一些经营不善的公办和民营医院转型为康复护理专业医院。

  出台奖励和补贴措施,促进康复护理机构发展和质量提升。对收治失能、半失能老年人的机构按照收治人数进行补贴,对持证的康复护理人员按照从业时间每月给予不等的补贴。建立优秀康复护理机构评选机制,对评选出的优秀机构和技术人员给予表彰奖励。

  建设信息平台,为康复护理机构提供信息支持。加快医养结合养老信息平台建设,实现养老信息共享。充分发挥信息平台资源链接者的作用,使综合性医院的床位能够得到及时周转,患者可以及时入住接受治疗,更好满足护理机构病人治疗需求。

  加强康复护理人员培养。一是加强在职服务人员专业技能培训和职业管理。综合性医院医技人员定时对康复护理机构进行业务指导。二是充分发挥沧州医专和各县(市)职教中心的优势,开设老年康复和护理专业,培养专业人才。三是把基层康复护理机构纳入到大型医疗机构医疗支援的对象,促进技术交流和人员的“传帮带”,不断提升康复护理服务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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