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龄人有权共享数字技术发展成果
发布时间: 2022-11-18


  不久前,有媒体报道,一些城市的老龄人在搭乘公交车、地铁等公共交通工具时,因为不会使用智能手机,无法按照要求出示防疫健康码,被拒绝乘车。这一消息引发了社会广泛关注。在当前疫情防控的特殊态势下,要求乘客出示健康码、进行扫码登记,是确保公共卫生安全的必要措施,这有助于出现疫情时有效追踪密接者,进行快速流调。但也要注意到,现实中仍然有数量庞大的人群,尤其是老龄人群体不会自如使用各种网络应用App,来安排自己的社会生活。

  也许有人会说,不会上网,生活还不是照样过?但现实并非如此。面对日益加速的数字化进程,如果不能利用网络,那么老龄人对社会生活的参与就会在实质上被逐渐剥夺。因为不会在线叫网约车,他们可能会站在街边,无奈地看着一辆辆明明是空着的出租车驶过,司机就是不停车;因为不会在线挂号,他们不能及时获得必要的医疗服务;因为不会在线买票,他们可能被迫去车站排队买票,结果在轮到自己时却被告知,票早已售罄……这样的事情其实每天都在发生,只不过没被注意到而已。狂飙突进的数字化技术,对很多老龄人而言,正日益成为一道真真切切的“数字鸿沟”。

  作为社会生活中的困难群体,老龄人需要全社会的关心与帮助。我国老龄人权益保障法第三条明确规定:“国家保障老龄人依法享有的权益。老龄人有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有享受社会服务和社会优待的权利,有参与社会发展和共享发展成果的权利。”老龄人同样有参与社会生活,丰富和发展自身人格的需要。数字化技术的发展,不应该成为一道变相的门禁,将老龄人屏蔽在社会生活之外。如果数字化技术的发展,事实上导致老年人处处举步维艰,不能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不能正常就医挂号,不能正常购票出行,那么这就是一种变相的对老龄人群体的社会性遗弃。

  数字化时代的技术革新与发展,并不是凭空出现的,它建立在先前时代的技术进步、财富积累和市场发展的基础之上,对此老龄人群体也作出了自己的重大贡献。老龄人共享数字技术发展成果的权利应该得到保障。这不仅是一个人道关怀的问题,同样是一个法律层面的问题。在很多国家,为了确保残障人士无障碍通行的权利,立法上强制要求各种设施必须确保实现无障碍。数字化时代,同样需要高度关注“数字无障碍”这一现实问题。

  数字无障碍的要求,应该作为数字化时代的一项技术伦理准则,融合到产品以及软件的设计中去。更醒目的字体、更简易的安装、更便捷的操作,这些适应老龄人身体及认知状态的设计理念,应该在数字化产品中得到体现。对数字无障碍的要求,无论是作为互联网企业主动追求的企业社会责任,还是作为强制性的技术标准,在提供面向大众的App应用服务时,都应该得到认真考虑。相关App的运用,对于老龄人使用群体的易获取性以及便捷性,应该成为评估其是否具有妥当性的重要指标。

  对于社会管理者而言,同样需要注意到“数字鸿沟”问题。现在很多社会管理职能快速转向在线化,这是一个不可逆转的趋势。但管理者在出台各种在线管理措施(比如在线税收申报,在线医保报销之类)时,必须认真评估相关要求对老龄人群体的影响。需要根据具体情况,为不能利用数字化技术的群体,提供线下办理的替代性方案。在这方面,尤其需要注意不能让数字化的要求,蜕变为老龄人群体有效获取公共服务的变相门槛。比如本文讨论的案例,有的城市后来就回应称可以在政府官网下载“疫情期间通行证”,以方便出行使用。这个事例其实也说明,很多问题并不是在“行”与“不行”之间的两难选择。只要我们真正关心老龄人在数字化时代面临的现实困难,并努力去想办法解决,总会找到更加合理、妥当的方案。

  数字技术发展所带来的福利,不应该只是一个小群体的狂欢,而应该被包括老龄人群体在内的所有社会普通民众共享。考虑到中国日益加速的老龄化进程,关注老龄人与数字技术的关系,是一个重要的社会性课题,值得高度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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