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索建立养老院服务质量长效机制
发布时间: 2022-11-18


  5月13日,民政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应急管理部、市场监管总局等五部门在京联合召开电视电话会议,部署2020年的全国养老院服务质量建设专项行动工作。

  民政部党组成员、副部长高晓兵强调:要做好疫情防控常态化条件下的养老服务工作。始终绷紧“外防输入”这根弦,严格落实人员防护、消毒、健康监测等日常防控要求,把“早发现”作为养老机构常态化防控的重点。

  要启动实施养老机构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并做好衔接,进一步清除存量风险隐患,坚决遏制增量安全风险,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可能造成老龄人生命财产安全损害的,要配合主管部门依法查处。

  继续抓好标准化建设,提升养老院服务规范化水平。在过渡期内,做好《养老机构服务安全基本规范》强制性国家标准实施准备工作,进一步完善配套措施,鼓励养老机构提前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依托地方标准化技术组织,共同完善养老服务质量建设的标准体系。开展等级评定先行先试。

  进一步补齐农村养老短板,确保脱贫攻坚决战决胜。继续推进敬老院法人登记工作,有序推进生活不能自理并有集中供养需求特困人员应养尽养,继续推进“三区三州”敬老院护理型床位建设。

  进一步健全养老院服务质量建设长效机制,推动出台养老服务综合监管政策措施,加强养老服务队伍建设,提高服务信息化水平。

  近日,民政部联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卫生健康委、应急管理部、市场监管总局等部门印发《关于做好2020年养老院服务质量建设专项行动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就2020年专项行动重点工作作出部署。

  《通知》要求统筹做好养老机构疫情防控和有序恢复服务秩序工作,及时调整完善养老机构疫情防控策略,在疫情防控常态化条件下有序恢复养老服务秩序,保证入住老龄人生命安全和健康,支持养老机构正常运营。

  《通知》对做好强制性国家标准实施准备和养老机构等级评定工作作出部署,要求各地民政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养老机构准备实施《养老机构服务安全基本规范》强制性国家标准情况进行督促指导,加快建立全国统一养老机构等级评定体系。

  《通知》要求,推动建立健全养老服务综合监管制度,建立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标准规范为支撑、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和跨部门、跨区域执法联动响应和协作机制,探索实行跨领域跨部门综合执法,最大限度减少不必要的行政执法事项,完善养老机构服务纠纷预防和处置机制。

  《通知》强调,各地要继续实施特困人员供养服务设施(敬老院)改造提升工程、民办养老机构消防安全达标提升工程,开展养老服务人才培训提升行动,逐步提升养老机构安全管理和护理服务能力。

  《通知》要求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将专项行动纳入年度工作重点,主要负责同志亲自研究部署和抓落实,继续发挥部门联动优势,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确保养老院服务质量稳步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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