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加快推进居家社区和农村养老服务工作
发布时间: 2022-11-18


  10月29日,黑龙江省居家社区和农村养老服务工作推进电视电话会议在哈尔滨举行。截至2018年底,黑龙江省60周岁以上老龄人口达748万人,为让龙江老年人能老有所养、老有所乐,黑龙江省加快推进居家社区和农村养老服务工作。

  近年来,黑龙江省居家社区和农村养老服务工作取得积极成果,截至2018年底,全省养老机构达到1971个,床位20.8万张,每千名老年人拥有床位32张。截至目前,全省新增床位1.5万张。全省建成城镇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点1662个,建成农村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点1137个,建成农村敬老院223个。在城市,80%的社区开展了居家养老服务。在农村,探索开展了居家“互助式”养老、集中居住幸福院养老等模式。建立了全省统一的高龄老龄人津贴和贫困家庭老龄人失能护理补贴制度,具有黑龙江省户籍且年龄在80-90周岁的低保、低收入家庭老龄人,及90周岁以上所有老龄人均享受相关待遇。

  黑龙江省副省长沈莹表示,全省各地要用心用情扩大养老服务消费,在满足老龄人基本生活的基础上,丰富老年服务内容,从不同层次不同方面满足老龄人养生、旅游、文化等方面需求,并推动科技产品应用到居家养老服务。要围绕安全舒适便利,将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落实到位,结合老旧小区改造,将设施配齐,特别是推动居家社区适老化改造工作。

  此外,还要推动养老服务队伍职业化,将养老服务人才管理纳入人社厅职业培训计划,提高职业素养和护理知识,推动高校开设养老护理和康复专业,做好金融支持、老龄人权益维护等工作。

  会议要求,到2022年黑龙江省所有城市街道至少建有一个具备综合功能的社区养老服务机构,社区日间照料服务机构覆盖率达到90%以上;每个县至少建有一所以农村特困失能、残疾老龄人专业照护为主的县级层面特困人员供养服务设施。积极推进居家养老服务,推进老龄人住宅及家具设施等适老化改造,要对纳入特困供养、建档立卡范围的高龄、失能、残疾老龄人家庭给予最急需的适老化改造。大力发展社区养老服务,推进实施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行动计划,配建补足新、老、旧小区养老服务设施,确保到2022年配建的养老服务设施达标率达到100%。补齐农村养老服务短板,实施全省特困供养服务设施(敬老院)改造提升三年行动计划,不断强化特殊困难老龄人的兜底保障,同时,全面建立农村留守老龄人关爱服务工作机制和基本制度,初步形成关爱服务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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