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开展养老需求评估,将提高老龄人生活便捷化水平
发布时间: 2022-11-18


  10月15日,记者从自治区民政厅了解到,我区将开展老龄人养老需求评估,从而多举措大力提升居家社区养老生活品质,提高居家社区养老服务覆盖率,提升农村牧区养老服务能力和水平,提高老龄人生活便捷化水平。

  养老服务评估可以由基层民政部门、苏木乡镇(街道办事处)、社会组织以及养老机构单独或者联合组织开展,分为居家养老服务需求评估、机构养老服务需求评估和补贴领取资格评估等。各盟市要依据本地区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情况和老龄人需求实际,积极探索在社区公共服务平台建立评估站点;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社工介入等方式,积极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合理确定本地区养老服务评估形式。

  鼓励社会力量和养老机构建设小型、连锁化社区养老院,满足老龄人就近养老需求,方便亲属照护探视;鼓励自助式、互助式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加强与农村牧区危房改造等涉农基本住房保障政策的有效衔接;农村牧区集体经济、土地流转等收益分配应充分考虑解决本村老龄人的养老问题。引导农村牧区依托建制嘎查村、较大自然村,利用嘎查村委员会、农家院、撤点并校后的空置房屋等场所,建设托老所、老年活动场站等养老设施,开展居家养老服务。依托互助养老幸福院、老年灶、老龄人活动中心等综合养老服务设施,为农村牧区低收入老龄人和失能、半失能老龄人提供便捷可及的养老服务。

  加强农村牧区敬老院建设和改造,积极整合散、小、差敬老院,实现敬老院转型升级。在保障重点优抚对象、五保户优先入住的基础上,向社会老龄人开放,增强护理功能,提高运营效益。

  此外,我区各盟市还将通过政府补贴、产业引导和业主众筹等方式,加快推进老旧居住小区和老龄人家庭的无障碍改造,重点做好居住区缘石坡道、轮椅坡道、公共出入口、走道、楼梯、电梯候梯厅及轿厢等设施和部位的无障碍改造,优先安排贫困、高龄、失能等老龄人家庭设施改造,组织开展多层老旧住宅电梯加装。支持开发老年宜居住宅和代际亲情住宅。各地区在推进易地扶贫搬迁以及城镇棚户区、城乡危房改造和配套基础设施建设等保障性安居工程中,统筹考虑适老化设施配套建设。

  


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