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宜昌打造15分钟社区养老服务圈,一连串养老福利惠及全市老年人
发布时间: 2022-11-18


  打造15分钟社区养老服务圈,加大养老机构扶持力度,成立总规模5亿元的三峡养老产业发展基金,为经济困难的高龄失能老年人发放经济补贴……9月27日下午,市民政局召开“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提升养老服务质量”新闻发布会,一连串养老福利在会上发布。到2022年,我市将全面建成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医养相结合、城乡全覆盖”的养老服务体系。

  打造15分钟社区养老服务圈

  我市将以打造“15分钟社区养老服务圈”为目标,提供以“4+X”为主要内容的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

  计划到2022年,全市新、改扩建100个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500个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在800个村(农村社区)建立农村老龄人互助照料活动中心或农村幸福院,逐步实现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网络城乡全覆盖。

  我市制定出台了《宜昌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建设和服务标准(试行)》,提出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4+X”服务指引,即“幸福食堂、日间照料、康复护理、家政服务+文体娱乐、代购服务、紧急救援、精神慰藉等”,构建“大餐饮”、“大康复”、“大家政”、“大照料”的服务体系。目前,13项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地方标准正在制定中。

  利用亚行贷款项目7900万元资金,依托现有互联网资源和社会力量,建设远程健康管理、助餐、助浴、助医、助急、助洁等全方位的“互联网+”智慧养老服务体系。整合社会优质养老服务资源,积极打造“网上虚拟养老院”。

  在社区,推行“三站合一”模式。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社区护理站联合建设。在农村,推行“两室联建”模式,在村卫生室附近建设农村老龄人互助照料中心,农村老龄人可就近享受日间照料和医疗服务。目前全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均与就近医疗机构开展签约合作。

  城区新建养老机构补贴3000元/床位

  2019年8月,宜昌市民政局制定《2019年宜昌城区养老服务机构补贴实施细则》,对宜昌城区新建机构按3000元/床位、改造和租赁用房的机构按2000元/床位的标准给予建设补贴。

  同时,对宜昌城区符合条件、正常运营1年以上的非政府投资、公办(建)民营的养老机构,依据入住失能、半失能老龄人、能自理老年人的数量,分别按照3000元、2000元、1000元/人/年的标准给予运营补贴。对经评定为三星级、四星级、五星级的养老机构,分别增发300元、500元、800元/人/年的运营补贴。对宜昌城区新建、租赁房屋改扩建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分别按照投资额的70%(最高不超过150万元)、50%(最高不超过100万元)给予建设补助;对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老龄人互助照料站按照5万元、3万元、2万元/年给予运营补贴;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享受养老机构同等床位运营补贴;幸福食堂给予3万元/年的伙食补贴。

  成立5亿元三峡养老产业发展基金

  我市大力创新养老模式,加强国际国内交流合作,打造宜养示范之城。经市委市政府研究,我市成立了总规模5亿元的三峡养老产业发展基金,已投资4700万元,建设3个养老项目,还有5个项目正在洽谈对接之中。

  宜昌目前正在建设三峡(宜昌)康养产业试验区,其中宜昌(清江)康养试验区被省发改委批复为省级康养产业试验区,纳入省“十三五”规划。宜昌将把境内长江、清江两江流域打造成为全国第三个康养产业试验区,使之与攀枝花、秦皇岛形成“南、北、中”三个各具特色的康养产业试验区。

  为高龄失能老年人发放经济补贴

  2019年,我市安排市级福彩公益金为城区60岁以上的户籍老年人和入住养老机构的老龄人购买意外伤害保险,为城区养老机构投保养老机构责任险。

  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和市老龄办联合印发《宜昌市城区经济困难的高龄、失能老龄人补贴实施方案》,明确对城区城乡低保对象中的高龄、失能老龄人和城区城市低收入家庭中的高龄、失能老龄人,分别按照300元、200元/人·月的标准予以补贴。

  市民政局印发《宜昌市支持城区部分老旧小区困难老龄人家庭进行适老化改造实施方案》,为城区200户困难老龄人家庭实施适老化改造。截至2019年8月,我市已为5135名经济困难的高龄失能老龄人发放补贴268.57万元。返回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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