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未来你怎么养老?要打造特色康养高地
发布时间: 2022-11-18


  8月28日,省政府新闻办、省民政厅联合举办新闻发布会,介绍《江西省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19-2021年)》(以下简称《三年行动计划》)相关情况。

  关键词·康养产业

  培育一批健康养老聚集区和连锁集团

  刘金接说,江西发展康养产业,具有政策机遇叠加、生态环境良好、中医药优势明显、产业基础扎实等诸多优势,我省将多方面发力,推动健康养老产业大发展。

  实行品牌战略

  鼓励连锁化经营、集团化发展,培育一批各具特色、管理规范、服务标准的龙头养老服务企业,加快形成产业链长、覆盖领域广、经济社会效益显著的养老服务产业集群。鼓励金融、互联网等企业进入养老服务产业。

  发展养老新业态

  推动养老与医疗、体育、旅游等相互融合,重点培育一批健康养老聚集区和连锁集团,打造全国健康养老产业发展基地。目前明月山温汤、庐山西海等一批温泉旅游、养生养老品牌正在加速形成。我省还将组建省长天集团,实行集团化专业化运营,发展健康养老产业。

  推进医养结合

  支持医疗机构发展养老服务,鼓励社会力量举办医养结合的养老机构。支持有条件的养老机构完善医疗康复功能,通过整合医疗、康复、养老和护理等资源,建设医疗养老联合体。

  关键词·配套措施

  拓展助医、助浴等上门服务和家庭喘息服务

  增加设施供给

  省民政厅将会同住建、自然资源部门持续落实新建住宅小区和老旧城区配建养老服务设施政策,来增加养老服务设施用房;利用这些设施,将分年度建设一批社区嵌入式养老院,打造一批机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综合体,增加一批居家养老服务站点。

  提高综合管理服务水平

  指导试点地区深入推进中央财政支持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总结推广一批居家养老综合管理、信息化标准化建设经验,扩大“时间银行”为老志愿服务范围。

  拓展服务内涵

  细化落实税费减免、水电气价格优惠、医养结合、财政奖补、人才培养等扶持政策,引进和培育一批连锁化、品牌化优质居家养老服务企业;加快发展社区日间照料、康复护理、老年教育等服务,积极拓展助医、助浴等上门服务和家庭喘息服务;支持和鼓励各地财政为符合条件的老年人购买居家养老服务。

  (注:家庭喘息服务,指为符合条件的失能、失智老人提供免费上门服务的模式,让家属喘口气)

  关键词·公办养老院

  鼓励企业运营管理公办养老院始终坚持公益属性

  发挥公办养老院的兜底保障作用,在满足特困人员集中供养需求的前提下,优先为低保、低收入家庭、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以及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高龄、失能失智老年人提供无偿或低收费托养服务。

  落实特困人员照护经费

  按照不低于当地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1.3倍落实特困人员基本生活费,特别是对城乡特困失能、半失能人员按照城市特困人员集中供养标准落实生活费,且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80%、20%(约1200元、300元)落实照料护理经费。

  实施城乡特困失能人员集中照护

  省民政厅将研究制定特困失能人员照料护理服务政策,将农村特困失能人员纳入县级福利院集中照护,到2021年,集中照护率达到100%。

  实施农村敬老院改造提升工程

  统筹中央预算内投资和各级福彩公益金,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敬老院予以改建和重建,对服务功能较弱、供养人数较少的敬老院进行改造提升。

  推进公办养老院改革

  鼓励具备条件和经验的养老服务机构或企业运营管理公办养老院。

  关键词·民办养老服务

  民办非营利性养老院可按规定申请划拨供地

  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

  我省将编制养老服务项目筹建指南,指导民办养老院筹建工作;进一步优化养老服务机构登记审批流程,清理养老服务领域妨碍公平竞争的各项规定;集中力量解决一批养老服务设施消防审验问题。

  积极开展战略合作

  引进一批实力较强的国内知名养老服务企业并与之签订战略合作协议。鼓励通过PPP、公建民营等模式,将公办养老服务设施交由社会力量运营管理。

  加大财税金融支持

  落实现有民办养老院床位建设补贴政策,并推动各级财政建立落实运营补贴制度;落实养老机构税费减免政策和水电气价格优惠政策。

  落实抵押融资贷款有关政策,支持符合条件的养老服务企业上市融资、发债。对符合条件的民办养老服务企业发放最高不超过60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并按规定贴息。

  土地保障

  对民办非营利性养老院,符合发展规划的可按规定申请划拨供地。

  目标

  在介绍《三年行动计划》时,省民政厅厅长刘金接表示,江西的目标是全面构建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医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努力打造具有江西特色的全国康养高地。

  到2021年

  新增有效床位供给5万张以上

  特困失能人员集中供养率达到100%

  居家养老服务设施1万个

  护理型床位占比超过30%

  社区嵌入式养老院1200个

  社会力量运营养老床位占比超过50%

  养老院

  目前,全省有公办养老院1527家,床位10.3万张

  福利院86家,床位1.4万张

  农村敬老院1441家,床位8.9万张

  承担了全省集中供养特困人员保障任务

  老龄人口

  截至2018年底,江西省60周岁及以上人口700.9万,老龄化率15.1%

  按照“9073”的养老格局

  全省约680万老年人选择居家和社区养老

  约21万老年人有机构养老需求

  (“9073”养老格局:90%老年人依托社区居家养老,7%在老年化社区养老,3%在机构养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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