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持续养老保险制度需多方支撑
发布时间: 2022-11-18


  随着我国社保制度改革的不断深入,我国目前已经建立起世界上规模最大的社会保障体系。由于养老保险是社会保障体系中最主要的险种,也是事关全体国民养老的大事,特别是随着人口老龄化的加剧,养老保险制度的改革和完善越来越受到社会的广泛关注。

  “怎样解决退休后的养老或者医疗问题,实际上对全人类来说是一个新问题,也是个非常复杂的问题,涉及到整个国家的财政状况、居民结构、金融市场发展程度等,甚至包含一些政治因素。”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金融研究所保险研究室主任田辉在接受中国经济时报记者采访时表示。

  对于这个问题的解决办法,各个国家多有相似之处。美国、英国、澳大利亚、德国、日本等发达国家进入老龄化社会较早,经过几十年的发展,基本上都建立了覆盖全体国民的相对稳定、成熟的公共养老金制度。

  美国的养老保障体系较为完善,主要由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构成。养老保险由社会养老保险、雇主养老保险和个人储蓄养老保险3部分组成。社会养老保险是根据受益人退休前的工资水平、退休年龄及通货膨胀指数等指标确定并支付,资金来源于工薪税。个人储蓄保险也是自愿参加,储蓄金一般个人出75%,企业出25%。医疗保险由私人医疗保险和社会医疗保险组成。

  英国的养老保险制度由三部分组成,一是国家基本养老保险,包括每个退休人员获得由国家支付的相等数额的基础年金和根据个人实际缴费年限及基数确定的不等额的养老金,其支付水平每年随物价指数进行调整;二是职业养老金,由企业等单位负责,是养老保险体系最重要的组成部分;三是自愿储蓄性的私人养老金。英国养老制度的改革,主要体现在延迟退休年龄、推行养老储蓄和国家养老金与个人收入挂钩。

  澳大利亚养老保障制度与英国类似,由政府提供的基本养老金制度、强制性的雇主缴费“职业养老金保障”制度以及其他养老补充保险和个人储蓄,享受政府一定的税收优惠。同时,政府、非营利机构、商业组织都参与养老服务,增加养老资金来源。

  德国政府通过“四大支柱”来保障老年人养老的权益,除了与其他发达国家相同的政府主导的社会基本养老保障、由雇员和企业主分别缴纳的私人养老金计划、个人平时存些养老钱政府给予政策上优惠的个人储蓄外,还有作为第四支柱的援助计划,对老年人实施各种优惠政策。此外还有住房基金、民间援助、针对老年人的监护法等。

  与我国毗邻的日本是老年人大国,老龄化率到2025年预计将达到30%。日本从政府到个人都非常重视老龄化问题,与养老相关的主要有国家健康保险、主要医疗费用融资体系、健康照护保险、老年人健康照护体系等。

  从以上这些发达国家的养老保障体系可以看出,都是由多个支柱来进行支撑,基本包括了政府、企业、个人以及其它补充保障。

  “美国、英国、澳大利亚都属于多支柱支撑养老金支付能力的国家。这些发达国家比较早认识到了这一点,所以经过改革现在做得都比较好。”田辉说。

  她介绍,英国从上世纪80年代起就开始改革,比较早开始往多支柱体系迈进;美国上世纪70年代、80年代通过一些税收体系的完善,支持了多支柱体系的发展;澳大利亚也是如此。

  对于欧洲大陆国家,如法国、希腊、意大利等,田辉认为,这些国家的财政危机实际上就是受到养老金占比重太大、支柱太单一、依靠政府计划造成了财政的拖累,在金融危机之后持续不下去,必须改革。但是这时候改革有点晚,受到普通民众的反对,改革过程比较艰难。

  “这些国家以前福利制度好,其实就是政府提供的各种养老、医疗待遇好,但是在2008年经济危机之后,公共财政受到冲击,这些制度无法持续下去,所以现在许多国家都开始让各个主体共同分担责任。”她说。

  总的来看,这些国家在养老方面都有各自不同的问题,但是相对来说还是有些经验比较值得学习。田辉认为,目前从这些发达国家可以借鉴到的最重要的经验就是养老保障体系必须要多支柱支撑,也就是说我国的养老问题必须要由政府、企业、家庭、个人等主体一起分担,不能把责任都集中在一个地方。

  田辉强调,从国际经验来看,政府、企业、个人各个主体都应加入养老保险制度中发挥作用,同时金融市场和房地产市场等主体也要共同行动,我国的养老保险体系的改革一定要发挥金融市场的作用。

  “以前养老保险的概念主要指的是保险公司,实际上在国外更多属于养老金融的范畴,银行证券、基金只能起到单一的作用,如何让这些工具更好地发挥作用,还需要制度上的设计。”她表示。

  她认为,在文化、政治、经济的差异下,中国不可直接照搬某个国际上的成功经验,而需要将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和结构性改革相结合。怎样设计一个符合中国特色、中国文化、中国历史、中国体制的方案,还需要我们对整个养老甚至整个社保体系改革进行反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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