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由本人或监护人来本院提出入院申请,经本院批准同意入院的老年人、伤残人,不论身体状况如何,(能自理或不能自理的)只要经检查无传染病、无精神病的均可入住本院。
2、入院时入住人或监护人,必须持有效证件(身份证明、户口本、单位介绍信等)方能办理入住手续。
3、为了在院居住老人的身体健康,入住人需在本院进行体格检查,检查项目如下:
①血常规 ②尿常规 ③肝功+澳抗 ④透视 ⑤胸片 ⑥心电图 ⑦脑电图 ⑧B超
4、办理入住院手续时,需交住院押金20000.00元和当月的住院费押金(押金本院不动用,出院时如数退还)。
5、本院为入住人员有偿提供床上用品(被褥、暖水瓶),住院人须携带如下物品:
①洗漱用具(脸盆、脚盆、牙刷、牙膏、香皂、肥皂等)
②日常生活用品(洗衣粉、卫生纸、尿垫等)
6、本院为市区内居住的入住人免费提供入院交通服务。入院者出院、看病、会诊、购物或其它事宜用车另行收取交通服务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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