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宣城市绩溪县农村敬老院文书档案管理制度
发布时间: 2022-03-17
安徽省宣城市绩溪县农村敬老院文书档案管理制度



1. 目的:建立农村敬老院文书档案管理制度,规范敬老院文书的收集、整理、管理、销毁等过程,保证文书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可靠性,提高敬老院管理水平和效率。



2. 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安徽省宣城市绩溪县农村敬老院的文书档案。



3. 内容:



(1) 收集范围:敬老院的文书、通知、决定、报告、财务收支情况等。



(2) 收集标准:收集文书应包括以下内容:姓名、日期、敬老院名称、接收或送达人、内容、原因、处理意见等。



(3) 整理标准:文书整理应包括以下内容:收集的文书进行分类、归档;对分类、归档的文书进行审核、归档;对审核、归档的文书进行销毁等。



(4) 管理标准:文书管理应包括以下内容:对收集、整理、归档、销毁的文书进行审核、监督、检查等。



(5) 销毁标准:文书销毁应包括以下内容:对审核、监督销毁的文书进行销毁;对销毁的文书进行统计、查询等。



4. 实施步骤:



(1) 敬老院制定文书档案管理制度;



(2) 敬老院对收集、整理、归档、销毁的文书进行审核、监督、检查;



(3) 敬老院对审核、监督销毁的文书进行统计、查询等。



5. 意义:本制度建立农村敬老院文书档案管理制度,规范敬老院文书的收集、整理、管理、销毁等过程,保证文书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可靠性,提高敬老院管理水平和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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