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潍坊市社会福利院行政副院长的岗位职责可能因机构不同而有所不同,但以下是一般的岗位职责:
1. 领导行政工作,包括组织会议、制定工作计划、协调各部门之间的工作关系等;
2. 负责行政事务的管理和协调,包括文件管理、财务管理、人事管理、物资管理等;
3. 负责院舍维修、设备维护等工作;
4. 负责接待来访者,提供接待服务;
5. 负责院舍安全管理工作;
6. 负责与政府相关部门、社会机构、企业等进行合作交流,推动院舍运营和发展;
7. 负责院舍内部设施、设备的维护和管理;
8. 负责领导团队的建设和管理,推动行政工作的发展。
以上仅为一般岗位职责,具体职责还需要根据机构的具体情况来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