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广州市萝岗区关于申办(社会福利机构)的复函(参考文本)
发布时间: 2022-03-17
广东省广州市萝岗区关于申办(社会福利机构)的复函



尊敬的申请人:



您申请申办萝岗区社会福利机构,我代表萝岗区领导层向您表示热烈的欢迎,并就有关事宜向您提出以下建议:



1. 申请机构名称:建议机构名称为“萝岗区老年人福利中心”,以体现对老年人的特殊关怀。



2. 机构面积:建议机构面积在1000平方米以上,以便为老年人提供充足的活动空间。



3. 机构人员:建议机构拥有2名以上工作人员,其中1名以上为老年人护理员。



4. 机构设施:建议机构拥有良好的设施,包括卫生设施、音响系统、网络设施、健身房、食堂等,以满足老年人的基本需求。



5. 机构安全:建议机构拥有完善的安全设施,包括监控系统、消防系统、紧急呼叫系统等,以确保老年人的安全。



请尽快按照上述要求准备申请材料,并提交给我区领导层审批。我区领导层将尽快审批并给出最终意见,以便您可以根据我们的意见进行修改。



谢谢您的配合!



此致



敬礼



广东省广州市萝岗区



领导层敬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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