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可事项名称:申请筹办社会福利机构
受理机构:西安市长安区民政局
办公时间:正常工作日
办理地点:西安市民政局310室
联系方式:029—85656950
服务内容概述:申请筹办社会福利机构
政策法规依据根据:《社会福利机构管理暂行办法》(民政部1999年第19号令)
事项申办条件:依法成立的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个人凡具备相应的条件,可以依照民政部1999年第19号令,向区民政局提出举办社会福利机构的筹办申请。
申报材料:(一)筹办申请书;(二)可行性研究报告;(三)申办人的资格证明文件;(四)拟办社会福利机构资金来源的证明文件;(五)拟办社会福利机构固定场所的证明文件;(六)拟建规划图纸;(七)申办组织法人代表(负责人)无犯罪记录的证明。
办事处理流程:举办人提交筹办申请书及相关材料---民政局工作人员审查材料---民政局工作人员实地查看---民政局审批
服务办理时限: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0日内,作出同意筹办或者不予同意筹办的决定,并将审批结果通知申办人。
收费标准:无
备 注:申请筹办100张床位以上及精神病人福利机构的直接向市民政局福利与社会事务处申请;筹办儿童福利机构的直接向省民政厅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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