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定依据:《社会福利机构管理暂行办法》
办事程序:
1、申请筹办阶段:申请人带申请材料向民政窗口提出筹办申请→民政窗口受理→审查材料→现场踏勘→符合条件的制作同意筹办决定书
2、申请领取社会福利机构设置批准书阶段:申请人带申请材料向民政窗口提出申请→民政窗口受理→审查材料→现场踏勘→符合条件的制作社会福利机构设置批准书→到登记机关办理登记手续
申报材料:
1、申请筹办材料:
(1)温岭市民办养老服务机构筹办申请表及可行性研究报告;
(2)申办人的资格证明文件;
(3)拟办社会福利机构资金来源的证明文件;
(4)拟办社会福利机构固定场所的证明文件。
2、申请领取社会福利机构设置批准书材料:
(1)温岭市民办养老服务机构设置批准书申请表;
(2)民政部门发给的社会福利机构筹办批准书;
(3)服务场所的所有权证明或租用合同书;
(4)建设、消防、卫生防疫等有关部门的验收报告或者审查意见书;
(5)验资证明及资产评估报告;
(6)机构的章程和规章制度;
(7)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的名单及有效证件的复印件以及工作人员的健康状况证明;
(8)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法定工作日:30天
承诺工作日:15天
收费标准:不收费
责任科室:行政审批科(办证中心民政窗口)
联系电话:86109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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