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内容:
审批项目依据:《杭州市社会福利机构管理办法》(杭政发[2000]263号)
审批总时限:30个工作日
受理条件:
1、申请开业的书面报告和《社会福利机构筹办批准书》;
2、民政和业务主管单位批准设立的文件及城建、消防、卫生等部门验收报告或审查意见书;
3、服务场所的所有权证明;
4、验资证明;
5、机构的章程和规章制度;
6、工作人员的名单及有效证件的复印件、健康状况证明;
7、福利机构公章和财务、法人代表(负责人)印鉴;
8、其他要求提供的材料。
责任单位: 杭州市民政局
责任单位地址: 戒坛寺巷21号
联系电话: 85058589
联系人: 扬立江
责任单位电话: 85151897
email: flc@smz.hz.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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