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开展“敬老行动”的安排意见(2005)
发布时间: 2022-03-17


开展敬老、养老、助老活动,是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是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辽宁的必然要求。为深入贯彻《中共辽宁省委关于构建和谐辽宁的实施意见》(辽委发〔2005〕19号)和《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养老产业发展的意见》(辽政发〔2004〕19号)精神,推进全省老年事业发展,现就今后3年在全省范围内开展“敬老行动”提出如下意见:

一、开展“敬老行动”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以满足老年人多层次、多样化、全覆盖的养老服务需求为目标,以保障低收入和“三无”老年人的基本生活权益为重点,以服务城乡老年人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大力弘扬敬老、养老、助老传统美德,动员全社会关注、参与老年人事业,不断推进老年人事业健康有序地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二)基本原则

——坚持老年人福利事业与我省经济和社会发展相适应,大力推进养老产业发展;

——坚持家庭养老与社会养老相结合,充分发挥家庭养老的基础作用,不断完善老年人社会化服务体系;

——坚持政府引导与社会兴办相结合,发挥政府主导作用,运用市场机制,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积极参与;

——坚持道德规范与法律约束相结合,广泛开展敬老、养老、助老道德教育,加强养老工作法制化建设;

——坚持提高老年人物质生活质量与精神生活质量相结合,在不断加强老年人生活保障的同时,丰富老年人的精神文化生活;

——坚持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结合,更加注重社会效益;

——坚持统筹规划与分类指导相结合,突出工作重点,重视低收入、低保、“三无”、“五保”老年人的基本生活和权益保障问题,将养老工作的重心放在社区(村)。

二、开展“敬老行动”的总体目标和具体任务

(一)总体目标

开展“敬老行动”的总体目标是:利用3年时间,建立党委、政府领导,民政部门牵头,相关部门密切配合,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为老年人服务的工作体系;进一步完善养老保障体系,构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需要的以居家养老管理系统为基础、社区(村)服务为依托、社会福利机构为骨干的覆盖所有老年人的养老服务社会化体系;建立健全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的政策法规体系;形成全社会尊敬老人、赡养老人、关心老人的良好风尚;不断满足老年人在经济供养、医疗保健、生活照料、精神慰藉、文化生活等方面日益增长的需要,逐步实现“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教、老有所学、老有所为、老有所乐”。

(二)具体任务

1、建立和完善老年人社会保障体系

——健全城乡养老保险制度。全省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要实现全覆盖,在市级统筹的基础上,逐步实现并完善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制度和基本养老金调节机制,确保离退休人员的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积极稳妥地推进农村养老保险制度,倡导发展农村养老基地和养老基金,使老年人有比较稳定的收入来源。

——健全城乡老年人救助制度。优先落实城乡符合条件的老年人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大力倡导社会互助,对特困老人实行临时性救助。发展老年人慈善事业,倡导多种形式的扶老助困送温暖活动。各地区根据实际对高龄老人实行长寿补贴。

——完善福利机构养老制度。改善城乡现有福利机构设施条件,为“三无”、“五保”老人提供良好的生活环境,并随着经济发展及时提高生活费标准,使在院老人的生活水平不低于当地居民的一般生活水平。

2、推进养老服务社会化体系

改变过去政府包办社会福利事业的做法,动员、组织、指导和支持社会力量兴办养老事业,逐步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化、服务对象公众化、运行机制市场化、服务方式多样化和服务队伍专业化与志愿者相结合。

——巩固城乡传统家庭养老形式。在大力推进养老服务社会化的同时,要坚持家庭养老和社会化养老两手抓,夯实养老基础平台。尤其在农村通过法律和道德规范,开展建设和谐家庭活动,继续做好签订农村《家庭赡养协议书》工作,增强子女赡养老人的责任意识。经济条件比较好的地区要逐步实行对参加农业生产劳动的农民实行退养补助制度。

——优先发展居家养老管理系统服务。居家养老管理系统是以家庭为核心,以社区为依托,以专业化服务为依靠,通过由专业培训的服务人员上门服务、居民建立“小型家庭养老院”、创办社区日托服务中心(所、站)等形式,使老年人就地就近得到照料和服务。各地区要在取得试点经验的基础上全面推广。到2005年底,全省争取完成1.5万户居家养老管理系统;到2008年,完成居家养老管理系统不低于3万户,新增就业岗位不低于2万个,服务人员培训率达到80%以上。

——建立完善老年人服务网络。充分发挥区、街道、社区服务中心和社区“一站四室”、“星光老年之家”等基础设施的作用,完善为老年人服务功能,拓展为老年人服务项目,争取3年内全省区、街道、社区普遍建立起设施较为齐全、功能较为完善的老年服务网络。通过开展文体项目、精神慰藉和生活照料等活动,不断扩大服务老年人的覆盖面。

——大力培育养老中介组织。充分发挥社会中介组织的桥梁、纽带作用。按照市场化运作的方式,建立遍布全省的养老服务超市、社区老年综合服务中心、互动式异地养老服务中心等中介机构。在3年内建立与国内各主要养老机构相联系的养老服务信息网络,多渠道、多形式地收集养老服务信息,为养老市场的发展搭建社会平台。

——积极兴办民办养老机构。各级政府要制定发展民办养老机构的优惠政策,积极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投资兴办养老机构、发展养老产业,对符合条件的民办养老机构及时审批、加强管理。有条件的市要按照民办养老机构的床位数对其予以一定数额的启动资金资助,争取到2008年民办养老机构增加到700个,床位数达到4万张。对接收“三无”、“低保”、低收入困难老人的民办养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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