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拉萨市农村敬老院建设实施方案(2008)
发布时间: 2022-03-17


二00八年五月二十九日


  为贯彻落实《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加强农村五保供养基础设施建设,全面提高我市农村五保集中供养率和供养水平,切实改善农村五保户的生活和居住条件,根据市委、市政府的重要指示精神,市、县两级民政部门对各乡镇五保户住房情况进行了实地调查了解,现结合我市各县(区)的实际情况,就敬老院建设问题提出以下实施方案:


  一、基本情况


  全市现有敬老院63所,其中:乡镇敬老院20所、村级敬老院43所。五保供养对象1286人,占全市农业人口的0.47%,(其中:老年人991人、残疾人216人、未成年人30人),五保供养率达到了100%,其中集中供养379人,占五保对象的30%,分散供养908人,占五保对象的70%。由于资金严重短缺,现有敬老院大部分基础设施年久失修,房屋破损严重,有的已成危房。大部分敬老院无专职管理服务人员,均由乡(镇)民政助理员或村干部兼职进行管理,管理服务很难到位。在院五保供养人员大多衣被破旧,吃、穿、住、盖等条件都比较差,除部分敬老院外,基本上没有发挥集中供养的作用。


  二、指导思想


  敬老院建设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以人为本,为民解困"为宗旨,坚持"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高效能管理"的原则,立足我市经济发展和敬老院建设需求的实际,以满足五保户需要为出发点,不断提高五保对象集中供养水平和管理服务水平,建立以养老型敬老院为主的集"衣、食、住、行、医、教、葬"全方位服务为一体的农村养老新格局,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步伐,促进我市农牧区的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


  三、基本原则


  按照政府领导、民政牵头、部门协调、社会参与及"节约、高效、实用、发展"的原则。既要通盘考虑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全面利益,又要兼顾考虑老年福利事业的协调发展;既要准确估价现有的经济客观条件,又要充分考虑长远社会福利事业的需要;既要统筹考虑整体布局的和谐一致性,又要科学考虑整体设施的功能配套和方便适用性。要同农牧区安居工程紧密结合起来,充分利用好现有资源,避免重复投资、重复建设。


  四、目标任务


  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五保供养政策,切实解决五保对象的实际困难,改善五保对象的居住条件,以乡(镇)为单位,建设"布局合理、规划科学、环境优美、交通便利、管理科学、服务周到、方便生活、方便就医、住房舒适"的农村敬老院,使孤寡老人"老有所居、老有所依、老有所乐、老有所养",确保五保对象身心健康、生活愉快、晚年幸福。


  五、规划要求


  根据市委、市政府对敬老院建设的总体要求及全市现有敬老院的现状,在做好调查研究和充分论证工作的基础上,原则上按以下要求制定规划和建设方案。


  (一)盘活现有存量。


  对现有基础设施较差、规模小,但地理位置较好的敬老院应积极进行扩建改建,盘活现有床位数,整合现有的资源提高床位利用率,并根据需要,充分利用乡镇政府、小学布局调整等因素造成闲置的公有土地和公有房产进行改造。


  (二)科学规划,合理布局。


  要做好新建和迁建敬老院的选址工作,统一规划,选择交通便利、方便生活、节约资源、便于管理和利于近邻联系探望的位置,建立相对集中的具有辐射功能的乡镇敬老院。


  六、建设规模


  新建敬老院房屋结构要求砖混结构,样式以藏汉结合,突出民族和地域特色,由市里统一设计。


  (一)建设标准


  新建、改扩建敬老院建设规模根据各乡(镇)五保户人数确定,并在现有人数的基础上,每个敬老院在拟入住五保人数的基础上增加1个机动用房;并且按15人以下敬老院安排2间管理人员住房,16-30人的敬老院安排3间,30人以上安排4间的标准适当安排管理人员住房;同时充分考虑民族习惯,安排一间特殊用房。五保户及工作人员人均居住使用面积不得大于25平方米,敬老院人数在20人以下的综合活动室用房面积为30M2,20人以上(包括20人)的敬老院综合活动室用房面积为40M2,厨房、仓库用房面积为30M2,男女厕所面积为16M2,以及围墙、大门、路面硬化、绿化带及其他配套设备。


  (二)建设规模


  通过调查了解,各县(区)广泛开展五保老人的思想工作,争取对大部分五保户实行集中供养。全市需新建农村敬老院29所,扩建4所,维修5所,分散供养五保对象新建房屋12间。分别为曲水县新建敬老院4所、扩建2所、维修敬老院3所、新建分散供养五保户房屋1户;达孜县新建敬老院3所,扩建1所;林周县新建敬老院9所;墨竹工卡县新建敬老院2所、扩建县福利院、维修2所敬老院;尼木县新建敬老院6所;当雄县新建敬老院5所、新建分散供养五保户房屋11户,全市敬老院建设涉及五保对象789人。新建敬老院房屋880间,其中:包括五保户住房662间,工作人员住房90间,机动房32间,活动房32间,厨房及储藏室32间,杂物房32间,男女厕所33处,新建建筑面积共计22103M2;需维修敬老院5所,维修房屋74间,维修面积共计1720 M2 ;需为分散供养五保对象新建房屋12间,建筑面积为310M2。


  全市敬老院建设完成后,全市共有农村敬老院72所,其中县级福利院3所,乡镇敬老院36所,村级敬老院33所,将有1044人入住敬老院,我市的集中供养率将达到81.18%。另外,有分散供养五保对象242人,占五保对象总人数的18.82%,其中为12户、13人分散供养五保对象新建住房12间。通过全面改善五保对象的住房条件和居住环境,不仅能提高我市五保对象的集中供养率,同时也能为今后加强五保对象的管理服务,形成规范化、人性化的管理模式提供基础保障,必将推动我市老龄事业和福利事业的共同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