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切实做好中心敬老院五保供养工作,努力提高办院水平和服务质量,经县政府同意,拟招聘中心敬老院服务人员 13 名,现就招聘服务人员制定本办法。
一、招聘人数及岗位
服务员7人,炊事员4人,驾驶员1人,医务人员1人。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有本县户籍的城乡居民,同等条件下,下岗失业、待业人员优先。
2、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可靠,品行端正,遵纪守法,无违法犯罪行为及违反党政纪记录。
3、具有初中毕业及其以上文化程度,婚否不限。
4、诚实守信,吃苦耐劳,作风正派,热爱五保敬老工作,沟通能力强。
5、年满20周岁以上45周岁以下(1967年5月1日—1992年5月1日出生)。
6、身体健康,仪表端庄,男身高1.65米以上,女1.58米以上,具备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无传染病及其病史,无口吃,无纹身。
(二)具体条件
服务员:女性,年龄20—40周岁,有工作经验或参加过相应培训者优先。
炊事员:男2人,女2人,年龄30—45周岁,从事过炊事工作或参加过专业培训,取得相应资质者优先。
驾驶员:男性,30周岁以下,经专业培训,取得“B类”驾驶证,有3年以上驾驶经验。
医务人员:女性,30—35周岁,医疗(护理)专业,大专以上学历,从事医疗护理工作6年以上。具备医疗(护理)服务所需资质。
三、招聘办法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正、公平原则,自愿报名,统一考试,择优聘用。采取笔试、面试、体检政审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招聘的具体工作由县民政局牵头负责,人社局监察局抽调人员参与,接受社会监督。
1、报名与资格审查。
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持户口簿、本人身份证、相关毕业证、资质证(培训证)等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和近期1寸照片2张于2012年5月7 日至5月9日到县民政局办公室报名,填写登记表。应聘者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结束后,由招聘领导小组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查,合格者发给准考证。
2、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面试两个步骤进行
笔试:主要考察综合能力及初中文化基础知识。卷面满分为100分。笔试时间120分钟。考试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笔试不分工种,统一命题,单人单桌,闭卷考试。
面试:笔试后根据各岗位应聘者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岗位需聘人数确定面试对象。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形象、气质、语言表达能力等。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确定。
3、体检:面试合格者于5月22日在县医院参加体检,费用自理。
4、政审:由招聘领导小组组成工作组,深入应聘者所在村(社区)及原工作单位进行政治审查,着重了解应聘者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及道德品质与修养等。
体检或政审不合格者不得聘用,所缺名额经审定后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四、聘用
体检、政审合格人员,经公示无异议后,按受聘岗位,签订聘用合同(聘期一年)。受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三个月,期间享受基本工资),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正式聘用,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
五、工资福利待遇
此次聘用服务人员基本工资为1200元,被聘用的城镇籍下岗失业人员同时享受公益性岗位补贴,所有聘用人员的“三金”(养老、医疗、工伤)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
本次招聘工作由县监察局全程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