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宝鸡市陈仓区高龄老人生活保健补贴办理
发布时间: 2022-03-17


     享受高龄老人生活保健补贴的条件: 


     户籍在宝鸡市陈仓区,且年龄在70周岁以上(含70周岁,足年足月到龄)的城乡老人,均属高龄老人生活保健补贴发放范围。


  享受标准:  


   70-79周岁老人每人每月50元,80-89周岁老人每人每月100元,90-99周岁老人每人每月200元,100周岁以上(含100周岁)老人每人每月400元。


  申报方式:


  持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3张和近期免冠一寸照片3张,向户籍所在地的村委会(居委会)提出申请,填写陕西省高龄老人生活保健补贴申请登记表一式三份,经村(社区)、镇(街道办)、区老龄办逐级审核,申请登记表由镇(街道办)、村(社区)、区老龄办各审存一份,并逐级报送花名册。


  发放办法:  


   (1)对高龄老人生活保健补贴的发放,由区财政局和老龄办确定区信用联社为高龄老人办理银行存折,实行社会化发放。高龄老人生活保健补贴的拨付实行年度申报、按季审批、拨付、兑现的办法。


  (2)高龄补贴发放实行动态管理,已享受高龄生活保健补贴的老人,如跨入下一年龄段的需提前一个季度重新申报;享受高龄生活保健补贴的老人去世,其亲属或受委托人应及时向户籍所在地的村(社区)当月内申报,高龄补贴从次月起停发;享受高龄生活保健补贴的老人,户口迁出,其亲属应当月内申报,在迁移后30日内办理变更手续。户籍迁出的当月,由迁出地发放,有关变更手续办理完毕后,自迁出的次月起由迁入地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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