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安康市旬阳县老龄工作委员会关于在全县开展“敬老月”活动的通知(2012)
发布时间: 2022-03-17


  旬老龄委发〔2012〕04号


  旬阳县老龄工作委员会


  关于在全县开展“敬老月”活动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老龄委各成员单位:


  重阳节即将到来,为大力弘扬中华民族尊老敬老的传统美德,营造尊老、敬老、助老的良好社会氛围,经县老龄委研究,决定在全县开展为期一个月的“敬老月”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陕西省老年人优待服务办法》、《旬阳县老年人优待服务暂行办法》以及党和政府老龄工作方针政策,增强全社会尊老敬老助老意识,让广大老年人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安享晚年幸福生活。


  二、主题和时间


  活动主题:敬老爱老 共建共享


  活动时间:2012年10月1日至10月31日


  三、活动内容


  (一)开展旬阳县敬老文明号与标准化老年活动室创建活动。各镇、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县老龄委《旬阳县“敬老文明号”创建活动实施方案》(旬老龄委发(2012)01号文件)要求,认真做好创建方案的制定及其落实工作。县级部门和机关注重抓好本系统服务窗口的创建推进工作,各镇政府则要侧重抓好示范性的老年活动室创建工作。县老龄委决定在重阳节期间对“敬老文明号”和“标准化老年活动室”创建工作进行一次专项检查,进一步总结经验,树立典型,扩大创建成果。


  (二)开展走访慰问送温暖活动。“敬老月”活动期间,各镇、各有关部门要广泛开展走访慰问老年人活动,并动员社会各界,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为老年人送温暖活动,特别要抓好百岁老人和贫困老人慰问活动,重视帮助特困、高龄、“空巢”、残疾老年人解决好生活困难问题,让他们切身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怀和温暖。


  (三)开展为老志愿服务活动。各镇、各有关部门要把开展为老年人志愿服务活动,作为创建敬老文明号的一项重要内容,把为老志愿服务活动与创建和谐社区,讲文明、树新风活动结合起来,与培养志愿服务精神、弘扬尊老助老传统结合起来。一是要组织青年志愿者、在校学生到敬老院、老年公寓和空巢老年人家中,为老年人开展家政、照料、护理、信息咨询、心理疏导、法律维权等上门服务。二是要积极鼓励老年协会,引导各行各业开展多种形式的助老惠老活动,鼓励社区邻里与高龄、残疾、“空巢”老年人结成帮扶对子,开展长期志愿服务活动。三是要重视发挥老年协会组织和老年志愿者作用,鼓励低龄健康老年人为高龄病残老年人提供志愿服务。


  (四)开展老年维权活动。各镇、各有关部门要以维护老年人权益为重点,加大老年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积极开展有关涉老政策落实情况督查,切实把各项优待政策落到实处。要充分发挥“老年维权示范岗”、“老年优待服务窗口”的作用,为老年人乘车、就医、维权等提供优质服务。要积极组织开展老年法律援助和涉老政策、法律咨询活动,防范、依法打击侵害老年人人身、财产安全的违法犯罪行为,重视老年人来信来访工作。


  (五)开展老年文化体育活动。“敬老月”期间,各镇、各有关部门要组织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健康有益的老年文化体育活动。一是要依托乡村老年文化活动场所和老年协会组织,大力开展农村、社区老年文化体育活动,推动老年文化体育活动的创新,丰富老年人精神文化生活。二是要结合重阳节、国庆节等节日,组织开展一些有影响、有示范带动作用的老年文化体育活动,不断满足老年人的文化需求,促进老年人的身心健康。


  (六)开展老龄工作宣传教育活动。各镇、各有关部门要通过报刊、广播、电视、工作简报、网络传媒等多种形式,广泛开展老龄工作宣传教育活动,宣传老龄工作的方针政策以及我县老龄事业的发展成就,宣传“党政主导、社会参与、全民关怀”的老龄工作方针和“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教、老有所学、老有所为、老有所乐”的老龄工作目标,宣传全社会尊老、敬老的典型人物和感人事迹,宣传“敬老文明号”和规范化老年活动室创建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通过宣传教育,增强全社会的老龄意识和敬老意识,激发全社会参与敬老助老活动的热情。


  四、活动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镇、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敬老月”活动的重要意义,把开展“敬老月”活动作为促进代际和谐、构建和谐社会,推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举措,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密切配合,通力协作。要把“敬老月”活动列入本年度,老龄工作目标管理考评内容,做到工作有部署,落实有措施,确保各项活动顺利开展。


  (二)突出主题,务求实效。“敬老月”活动要因地制宜,突出主题,贴近实际,贴近基层,贴近老年人。要通过活动开展,努力营造“敬老助老、从我做起”的良好社会氛围,实实在在地为老年人办好事、做实事,力戒形式主义。要坚持把活动重点放在小区院落,放在农村,切实帮助老年人解决实际困难,让老年人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


  (三)打造品牌,形成合力。各镇、各部门要把“敬老月”活动作为推进老龄工作的重要载体,统一目标要求,统一活动标识,统一活动步调,精心组织筹划一批示范性活动项目,形成老龄工作品牌。各级老龄委成员单位要上下齐心、形成合力、开拓创新、力求实效,积极动员社会力量,组织开展好形式多样、富有成效的特色活动。


  (四)掌握情况,及时汇报。各镇、各有关部门要加强指导,全面掌握“敬老月”活动开展情况,促进活动健康有序开展。活动期间一些好的经验做法,要及时总结上报推广。各镇民政工作站、县老龄委成员单位请于11月5日前将“敬老月”活动情况报县老龄办。(联系人:刘祎 鲁婷;联系电话:7212523;电子邮箱:350285210@qq.com)


  附件:“敬老月”活动宣传口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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