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陕西省老年人优待服务办法》(陕西省人民政府第157号令),我省享受高龄补贴对象下延至70周岁。现就有关事事项通知如下:
1、申报对象:具有旬阳户籍,1943年1月1日以前出生的高龄老人,均可申报(80岁以上已申报的不再重报)。
2、申报程序:凭本人《居民身份证》或《居民户口本》原件及三份复印件、全省通兑的信合存折账号复印件、本人近期二寸免冠照片三张,到本人户口所在地的社区居委会(村委会)提出申请,填写《陕西省高龄老人补贴申请登记表》(一式三份)。由社区或村委会负责初审后,报经镇民政工作站审核后,统一上报县老龄办审批。
没有身份证和户口本的老人可由当地公安派出所出具户籍证明。
3、申报时间:截止2012年4月20日下午18时。
特此通知
旬阳县老龄办
二〇一二年四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