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安康市汉阴县关于印发《农村敬老院院务经济发展考核管理办法》的通知(2013)
发布时间: 2022-03-17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陕西省〈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实施办法》和《农村五保供养工作实施办法》,增强农村敬老院经济实力和发展活力,切实提升五保供养工作水平,不断提高农村五保对象的生活质量。经研究,现就敬老院发展院办经济提出以下考核管理办法: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围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牢固树立“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民政工作理念,大力发展农村敬老院院办经济,努力提升自我发展自我管理自我服务功能,走健康良性可持续发展之路,切实维护好农村五保对象的基本生活权益,促进社会和谐发展。


  二、工作目标及要求


  坚持统筹兼顾与合理规划并重,因地制宜和特色发展并举的原则,积极探索“以院养院;生财补院;科学办院”的路子,狠抓农村敬老院院办经济发展,增强农村敬老院自身“造血”功能,改善农村五保集中供养对象的生活质量,提高五保老人的幸福指数。


  1、整体布局。农村敬老院应因地制宜,科学谋划,合理布局。充分利用自身资源优势,开展种植养殖加工等多种形式的院办经济创收项目。做到“五有”,即有一块菜地、一片柴山、一群鸡鸭、一栏牲猪、一个院办经济支柱产业。


  2、目标任务。根据省民政厅关于在农村敬老院开展星级创建的评选办法要求,每个农村敬老院最低应达到生产用地在10亩以上,蔬菜、肉自给率达到40%以上,根据入住人员对已达到星级标准和未达到星级标准的敬老院实行量化考核。首先对达到星级标准的:一星级院务收入达到人均600元,二星级院务收入达到人均700元,三星级院务经济收入达到人均800元,四星级院务经济收入达到人均900元,五星级院务经济收入达到人均1000元以上。对未达到星级标准的农村敬老院按敬老院设定入住人员规模确定任务①凡设定入住五保老人规模在50人以上至80人的年人均收入任务500元;②凡入住五保老人设定规模在80人至100人的年人均收入任务600元;③凡设定入住规模在100人以上的年人均收入任务700元。


  3、科学管理。农村敬老院应建立院办经济年度工作目标责任制,年初制定目标,分期稳步实施,实行定期考评,年终总结。院务生产劳动应以在院职工为主体,充分调动有劳动能力和劳动习惯的五保老人参加力所能及的生产劳动。合理安排蔬菜及其它农作物种植,禽畜养殖等生产经营,要充分尊重五保供养对象的意愿,不得强迫老人生产劳动。


  4、财务管理。农村敬老院应按要求建立生产经营会计专账,对生产经营活动进行成本核算。生产自食的产品按略低于市场价格折算作为院务收入,每个季度向各民政所上交会计报表。


  5、收入支配。农村敬老院院办经济收入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①补充院民生活费用;②再生产的投入;③补助劳动者的劳动报酬;④补充敬老院工作经费;⑤对先进个人进行奖励。


  6、监督检查。农村敬老院院办经济收入支出情况必须定期向院民进行公布,并上墙公示,自觉接受院民监督,民政局五保管理办公室对其定期进行专项检查监督。


  三、保障措施


  1、加强领导。各镇要高度重视,把发展农村敬老院院办经济列为构建城乡社会救助体系的重要内容来抓,科学规划,精心指导,强化措施,规范管理,狠抓落实,助推农村敬老院良性发展,切实维护好农村五保对象的合法权益。


  2、整体联动。各级各部门要通力协作,齐抓共管,对农村敬老院的生产经营活动给予大力扶持,各镇人民政府应为敬老院院办经济发展,提供必要的土地资金等方面的支持;农业畜牧林业等有关部门要为农村敬老院发展农副业生产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和配套服务。积极倡导和鼓励个人,企事业单位或社会团体为农村敬老院院办经济发展捐款捐物,增强院办经济发展后劲。


  3、考核奖惩。①民政局将农村敬老院院办经济发展情况,纳入县对各镇民政所全年工作考核内容,各民政所要把农村敬老院院办经济发展作为全年工作的重要内容抓紧抓好,年底进行绩效考核,②县民政局年底根据本办法确定具体目标任务,对全县敬老院实行量化考核。凡超额完成任务的农村敬老院按所超额总数的50%奖励敬老院,同时对位居全县前三名院务经济发展好的敬老院通报表彰。


  汉阴县民政局


  2013年3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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