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政发〔2013〕6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商丹园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工作部门、事业机构:
现将《商洛市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2011—2015年)》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商洛市人民政府
2013年2月18日
商洛市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
(2011—2015年)
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建立与人口老龄化进程相适应、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协调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陕西省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2011-2015年)》(陕政办发〔2012〕57号)、《商洛市老龄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商政发〔2012〕17号)及商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市老龄办等部门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实施意见的通知》(商政办发〔2010〕207号)精神,制定本规划。
一、规划背景
(一)现状和问题
截止2011年底,全市60岁以上老年人口达到32.96万人,占全市总人口的13.56%,高于全国、全省平均水平。根据预测,“十二五”期间,全市60岁以上老年人口还将以每年超过3%的速度递增,到2015年老年人口将达到36.9万人,我市人口老龄化呈现加剧态势,加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任务繁重而艰巨。近年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人口老龄化问题,不断完善养老保障体系,稳步推进老年救助工作,建立健全养老服务体系,老年人权益得到有效维护,实现了老有所养、老有所乐、老有所为的老年人工作目标。2010年市政府办公室转发了市老龄办、市民政局等15个部门《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实施意见的通知》,按照“公建民营”、“民办公助”方式,多渠道、多形式兴办老年服务事业,有力推动了养老服务业社会化进程。2012年3月,市政府调整了老年人优待年龄和享受高龄老年人生活、保健补贴年龄,并大幅提高了补贴标准。目前,全市有各类收养性养老机构98个,涵盖敬老院、福利院、养护院、老年公寓等多种类型,养老床位达10400张。依托社区老年人活动中心,社区老年人协会等机构和组织,探索性开展社区养老、居家养老管理系统等多种养老模式,养老服务业实现了从无到有,从点到面的巨大转变,运作模式、服务内容不断创新,为进一步做好养老服务工作积累了有益经验。
随着人口老龄化加剧,高龄化、空巢化、家庭小型化日益显现,失能老年群体的逐年递增,我市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仍然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主要表现在:缺乏统筹规划,政策扶持力度不够,中省优惠政策落实不到位;居家养老管理系统和社区养老服务发展滞后,基础养老设施简陋、功能单一,不能满足多方面需求;养老机构“一床难求”和床位利用率偏低的矛盾并存,一些养老机构运行状况不佳;布局不合理、区域之间、城乡之间发展不平衡;服务队伍专业化程度不高,服务规范、行业自律和市场监管有待加强。
(二)必要性和可行性
加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是应对人口老龄化的必然要求。随着人口老龄化、高龄化的到来,失能、半失能老年人的数量将持续增长,照料和护理问题日益突出,群众养老服务需求日益迫切,加快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刻不容缓。
加强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是适应传统养老模式转变、满足人民群众养老服务需求的必由之路。随着计划生育基本国策的实施以及经济社会的转型,家庭规模日趋小型化,空巢家庭不断增多。家庭规模的缩小和结构变化使其传统的居家养老管理系统功能不断弱化,对专业化养老机构和社区服务的需求与日俱增。
加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是扩大消费和促进就业的有效途径。发展社会养老服务业,满足老年人群体对照料和护理的要求,既有利于养老服务消费市场的形成,也有利于促进社会就业和再就业。
二、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老年法规、政策,以满足老年人养老服务需求为目标,从我市实际出发,坚持政府主导、政策扶持、多方参与、统筹规划,在“十二五”期间,初步建立起与人口老龄化进程相适应、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协调,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支撑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让老年人安度晚年,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
(二)基本原则
统筹规划,分级负责。加强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是一项长期的战略任务,各级政府对养老机构和社区养老服务设施的建设和发展要统筹考虑、整体规划。市政府制订全市的总体规划,制定扶持政策并督促落实。县级政府制订本地规划,承担主要建设任务,落实优惠政策,推动基层服务网络建设。
政府主导,多方参与。强化政府在制度、规划、筹资、服务、监管等方面的职责,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打破行业界限,开放社会养老服务市场,采取公建民营、民办公助、政府购买服务、补助贴息等多种方式,引导和支持社会力量兴办各类养老服务设施。鼓励城乡自治组织参与社会养老服务。发挥专业化社会组织的力量,不断提高社会养老服务水平和效率。
因地制宜,突出重点。充分依托现有资源,合理安排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项目。以居家养老管理系统服务为导向,以长期照料、护理康复和社区日间照料为重点,完善不同养老服务机构和设施的功能,优先解决好需求最迫切的老年群体养老问题。
深化改革,持续发展。按照管办分离、政事政企分开的原则,统筹推进公办养老服务机构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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