彬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2011-2015年)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各有关工作部门、挂牌机构、直属事业机构,驻彬各有关单位:
《彬县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2011-2015年)》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彬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2年12月17日
彬县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2011-2015年)
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根据《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2011—2015年)的通知》(陕政办发〔2012〕57号)、《咸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2011—2015年)的通知》(咸政办发〔2012〕166号),特制定本规划。
一、规划背景
截止2010年底,全县60岁以上老人4.3万人,占全县总人口的12.3%,高于全国水平。其中,60-69岁老人2.8万人,70-79岁老人1.2万人,80-89岁老人0.3万人,90岁以上老人165人。目前,全县老年人口正以每年3.8%的速度递增,是同期人口增速的5倍多。预计到2015年,60岁以上老年人将达到5.2万人,约占总人口的13.9%。人口老龄化趋势加剧,必须加快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步伐。近年来,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积极发展老年社会福利事业,有力的推动了养老服务事业发展。目前,全县有各类养老机构29个(中心敬老院1个、区域性敬老院2个、农村互助幸福院16个、一院多户养老场所8个、城市日间照料中心2个),现有养老床位685张。
然而,我县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仍然处于起步阶段,与新形势、新任务、新需求不相适应。主要表现在:社区养老服务和养老机构床位严重不足,供需矛盾突出;设施简陋、功能单一,难以提供照料护理、医疗康复、精神慰藉等方面服务;布局不合理,城乡之间发展不平衡;政府投入不足,民间投资有限;服务队伍专业化程度不高,行业发展缺乏后劲;服务规范、行业自律和市场监督有待加强等。
加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是应对人口老龄化的必然要求,是适应传统养老模式转变、满足人民群众养老服务需求的必由之路,是解决失能、半失能老年群体养老问题,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发展的当务之急。当前,随着公共财政更多地投向民生领域,以及人民群众自我保障能力的提高,加快社会养老事业发展已经具备了一定的社会基础。
二、功能定位
“十二五”期间,我县社会养老服务体系主要由居家养老管理系统、社区养老和机构养老三种模式,其功能定位分别如下:
居家养老管理系统服务涵盖生活照料、家政服务、康复护理、医疗保健、精神慰藉等方面,以上门服务为主要形式,对不同状况的老人实行针对性的服务。有条件的镇可以探索对居家养老管理系统的失能老年人给予专项补贴,鼓励他们配置必要的康复辅具,提高生活自理能力和生活质量。
社区养老服务是居家养老管理系统服务的重要支撑,具有社区日间照料和居家养老管理系统支持两类功能,主要为家庭无人照顾的老年人提供服务。在县城,结合社区服务设施建设,增加养老设施网点,增强社区养老服务能力,打造日间照料、居家养老管理系统服务平台。在农村,结合城镇化发展和新农村建设,以区域性敬老院为基础,为“五保”老年人提供服务;以闲置房屋为辐射点,建设农村互助幸福院和短期托养场所,为空巢老年人及其他有需要的老年人提供日间照料、短期托养、配餐等服务。
机构养老服务的重点是通过设施建设,实现基本养老服务功能。养老服务设施建设主要包括老年养护机构和其他类型的养老机构。老年养护机构主要为失能、半失能的空巢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康复护理、紧急救援等专门服务。符合条件的老年养护机构利用自身的资源优势,培训和指导社区养老服务组织和人员,发挥示范、辐射、带动作用。
三、发展思路
(一)建设目标
以满足老年人的养老服务需求为目标,坚持统筹规划、分级负责,政府主导、多方参与,因地制宜、突出重点,深化改革、持续发展的基本原则,初步建立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支撑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让老年人安享晚年。到2015年末,全县养老床位达到1560张,新增床位875张(敬老院252张,互助幸福院、城区日间照料等323张,民办养老机构300张),老年人社会化养老床位拥有率达到30‰以上,农村五保户集中供养率达到70%以上。
(二)建设方式
通过新建、扩建、改建、购置等方式,因地制宜建设养老服务机构设施。新建小区要统筹规划,将养老服务设施建设纳入小区公共设施建设规划。通过整合、置换或转变用途等方式,对闲置的撤并乡镇房屋、校舍、企业厂房、农村集体房屋进行改造,用于养老服务事业发展。
(三)运营机制
理顺公办养老机构运行机制,建立责任制和绩效评价制度,发挥公办养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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