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彬县县委
彬县人民政府
关于进一步推进全县社会养老服务事业发展的实施意见(2012年5月15日)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咸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老龄办等部门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意见的通知》(咸政办发【2010】186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现就进一步推进全县社会养老服务事业发展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推进社会养老服务事业发展的紧迫性
近年来,我县认真贯彻落实中、省、市关于加快养老服务事业发展的政策和要求,高度重视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努力为老年人提供生活照顾和护理服务,满足老年人特殊需求的服务行业,社会养老服务事业取得了成效。目前,全县已建成并投入使用中心敬老院1处,集中供养五保对象100人,建成镇区域性敬老院2处,供养五保对象20多名。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人口老龄化问题越来越突出,全县60岁以上老年人口达四万多人,已占全县人口的11%。与人口老龄化伴随而来的是小型化家庭与“空巢家庭”增多,使传统的家庭养老功能日渐弱化,社会化养老的需求迅速增长。进一步推进和发展养老服务事业发展,切实解决老年人生活困难问题,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举措,是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发展的迫切要求,更是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为此,各镇(社区)和各相关部门要充分认识推进和发展社会养老服务事业的重要性和紧迫性,采取扎实有效措施,积极推动社会养老服务事业快速、健康发展。
二、指导思想
按照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从我县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出发,着力构建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符合、与人口老龄化进程相适应,以居家养老管理系统为基础,社区养老服务为依托,机构养老为补充,资金保障与服务提供相匹配,无偿、补偿和有偿服务相结合,政府主导、部门协同、社会参与、市场运作、公众互助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
三、发展目标
按照“先行试点,有序推进,集体建院,自愿入住,自我保障,互助服务”的原则,到2015年,全县60%村利用学校布点调后的校舍和闲置民房通过改建、扩建建成布局合理、利用率较高的农村互助幸福院,城区50%社区建成日间照料中心,通过县“七位一体”的民政服务中心(五保户集中供养中心、留守儿童福利中心、优抚对象休疗中心、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社会托老代养中心、优抚医疗中心、残疾人托养服务中心)、区域性敬老院和社区日间照料中心、村级互助幸福院,实现4万多名老年人社会养老全覆盖,达到 “9073”的目标要求(90%的老年人居家养老管理系统实现一对一帮扶,7%的老年人实现社区日间照料养老,3%的老年人实现机构集中养老)。
四、重点任务工作
1、建立健全居家养老管理系统服务体系。通过家庭子女、社会化服务和政府购买服务为独居老人、空巢老人提供生活照料、社会经济支助、物资捐赠和精神慰藉等方面服务,使绝大多数老年人实现居家养老管理系统。在城镇社区依托社区居委会,组建社区居家养老管理系统服务站开展助老服务,为有需求的老年人提供照料、送餐、康复锻炼等服务,初步形成城市居家养老管理系统服务体系。在农村依托村党支部、村委会开展一对一帮扶、邻里互助等形式多样的活动为有需求的老年人提供照料、送餐、医疗等服务,初步形成农村居家养老管理系统服务体系。2015年有90%城乡老人实现居家养老管理系统全覆盖。
2、积极推进社区日间照料中心建设。充分利用城市社区老年生活服务设施,建设一定比例的适合老年人活动的文化、健身场所,重点发展“朝至夕归”日间照料、社区日托养老模式,目前城关镇在城区改建试点集休息室、活动室、阅览室、餐厅等于一体的社区日间照料中心2处,设置床位22张,吸引老年人走出家门、融入社区、强身健体、愉悦心情。同时正在积极探索老年日间照料可持续发展的运营机制,坚持政府搭台,政策扶持,鼓励社会组织参与,逐步实行企业化运营管理。到2015年底力争全县城市50%社区有日间照料中心,使7%的城区老年人实现日间照料养老全覆盖。
3、推进农村互助幸福院建设。按照村级主办、政府支持、群众参与、互助服务的思想,坚持因地制宜、量力而行的原则,采取“集体建院,自愿入住,自我保障,互助服务”的建院模式,先行试点,逐步推广。目前在龙高镇、炭店镇、水口镇、北极镇、太峪镇五个镇利用学校布点调整后空校舍改造试点建设了农村幸福院共13处,床位145张,并设有厨房、储藏室、文化活动室以及供暖设施,制度健全,管理规范。按照“服务内容由易到难,服务顺序由急到缓,服务项目由少到多,服务对象由窄到宽”的原则,认真做好实施工作,到2015年力争全县60%村有农村互助幸福院,使7%的农村老年人实现互助服务养老全覆盖。
4、大力发展社会养老服务机构。根据省市有关会议精神,采取公建民营、民办公助、政府补贴等多种形式兴办适宜老年人集中居住、活动、康复的老年公寓、养老院、爱心护理院等各类养老服务机构。对于民办养老机构设置床位达到50-150张的,每张床位一次性补贴3000元,150张床位以上的,每张床位一次性补贴2000元,所需补贴资金,市上承担30%,县级承担70%。年内,“七位一体”的县民政养老服务中心、两个区域性敬老院、11处农村互助幸福院和两个日间照料中心开始运行。到2015年,实现各类养老机构全覆盖。
5、加强养老服务队伍建设。加快培养养老服务专业人才,实行村级社区和养老机构服务人员持证上岗和技术等级认证制度。采取定向委培的形式,在县职教中心设立养老服务专业,培养有爱心、有知识、懂技术、会服务的养老专业人才。大力提倡社会互助,规范志愿者培训,壮大养老服务志愿者队伍。倡导健康老年人积极参与为不便老年人的服务活动,不断创新志愿者激励机制,调动全社会志愿者参与养老服务的积极性。
四、组织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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