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政策依据:云民办﹝2009﹞12号文、
(二)受理条件:凡属我县辖区内长住户口现健在的:年满100周岁以上(1909年12月31日前出生)的老年人发放长寿补助;年满80周岁以上(1929年12月31日前出生)不满100周岁的老年人发放保健补助。
(三)办理程序:持本人《居民身份证》和《居民户口簿》,向户籍所在地村(居)民小组(单位)提出申请(农村户口向村民小组申请,非农户口向户籍所在地居委会申请,离退休、退职老年人向原工作单位申请),受理的村(居)委会(单位)审查核实并张榜公示7天,确认无异议后,填写《楚雄州80周岁以上高龄老人健康补助申请(审批)表》报派出所并乡镇老龄办审核签章,统一逐级报县老龄委审批后按省、州通知要求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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