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书面申请
个人凭户本向村(居)民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经村(居)民委员会调查审核后,报乡、镇民民政工作站,(八十岁以上的高龄老人指长期居住在本辖区且户口在本辖区的年满80周岁的老年人)
乡、镇民政工作站
乡镇民政工作站审核后,个人填写申报表
填写申请报表时,将申报人的户口件附在申报表背面,同时附一寸近照3张,经村、镇、户籍管理部门盖章后,一式两份同户口本原件送县老龄办
民政局审批
县老龄办审核后盖章、关市老龄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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