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临沧地区耿马县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2011-2015)
发布时间: 2022-03-17


耿政发〔2013〕35号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耿马

自治县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

(2011-2015)的通知


各乡、镇、民族乡人民政府,孟定农场管理委员会,勐撒农场管理委员会,华侨管理区,县直各部门: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2011—2015)》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2013年6月18日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社会养老服务体系

建设规划( 2011—2015 年)


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挑战,建立与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协调、与人口老龄化进程相适应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根据 《临沧市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2011—2015年)的通知》,结合我县实际,特编制本规划。

一、规划背景

(一)发展成就。“十一五”期间,耿马自治县始终坚持政府主导、公办民营、民办公助、政府购买服务的路子,大力发展以居家为基础、以社区服务为依托、以机构为支撑的养老服务,促进社会文明和进步。

1.养老服务政策措施逐步完善。认真贯彻落实《云南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云南省农村五保供养实施办法》、《关于加快推进养老服务事业发展的意见》、《临沧市老年人权益保障实施办法》等法规和政策,保障工作规范、有序开展。

2.养老服务设施建设不断加强。2010年底,有县级中心敬老院1个,床位150张。

3.养老服务工作积极开展。建立耿马自治县中心敬老院,为独居、病残、高龄等老人提供服务。

(二)挑战和机遇。虽然全县社会养老服务事业取得了一定成绩,但由于全县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起步较晚、发展缓慢,还存在养老机构建设滞后、供需矛盾突出,社区养老服务能力薄弱、社会化程度比较低、区域发展不平衡、工作机构和人员编制缺乏等问题,与快速增长的社会养老服务需求不相适应。

1.老年人口增长加快,老龄化社会提前到来。据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显示,截至 2010年11月1日,全县总人口为27万人,60岁以上老龄人口达2.5295万人,占全县总人口的9.37%。预计到2015年,全县60岁以上老龄人口将达4万人。老龄人口增长速度加快,将直接导致社会供养系数上升、家庭养老功能弱化、社会养老负担加重等问题出现。

2.家庭结构变化明显,传统养老模式受到挑战。随着我国计划生育政策的深入实施,独生子女家庭快速增长,家庭结构逐渐向小型化方向发展,家庭养老功能不断弱化。此外,由于城镇化建设加速推进,农村劳动力大量转移,留守老人剧增;人均寿命不断提高,高龄老人的比例增长,子女赡养老人能力降低,传统的“养儿防老”模式难以为继。

3.养老服务需求剧增,呈现多元化发展趋势。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收入水平的提高,老年人养老服务需求呈现多样化发展趋势,从医疗护理、家政服务、生活照料等常规需求,向保健休闲、体育锻炼、科学养生、文化娱乐等方面延伸,必将带动老年服务市场的发展,促进养老服务业成为新兴产业。

在面对挑战的同时,全县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也面临着难得的机遇。党的十七大提出“老有所养”的战略目标;十七届五中全会明确要求“注重发挥家庭和社区功能,优先发展社会养老服务,培育壮大老龄服务事业和产业”;党的十八大明确提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大力发展老龄服务事业和产业”;省第九次党代会强调“积极发展老龄事业”和市第三次党代会提出“大力发展老龄事业”。因此,加强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已成为各级党委政府关心、社会各界广泛关注、群众迫切期待解决的重大民生问题。随着我县桥头堡建设战略的实施、经济社会的发展、居民收入的增多,公共财政更多投向民生领域,以及“十一五”期间养老服务基础设施的不断完善,我县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已经具备了坚实的物质基础。

二、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战略目标,以实现“老有所养”为目标,坚持政府主导、政策扶持、统筹规划、社会参与,创新养老服务模式,加强机构设施建设,拓展服务内容,强化服务功能,在“十二五”期间,社会养老服务基本与人口老龄化进程相适应、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协调,让全体老年人安享晚年,共享开放富裕文明幸福新耿马建设成果。

(二)基本原则。

——以人为本,为老服务。以关爱老年人生活为导向,着眼于老年人最关心、最需要、通过努力又可以解决的养老问题,为老年人排忧解难,及时提供服务,在不断加强老年人生活保障的同时,丰富老年人的精神文化生活,提高老年人生活质量。

——分类指导,突出重点。坚持居家养老管理系统的基础地位,依托社区的服务作用、平台作用,保障绝大多数老人老有所养;发挥机构养老的支撑作用,实现基本养老服务功能,优先解决孤老优抚对象、“三无”老人、“五保”老人、失能半失能老人、高龄老人的生活照料和护理问题。

——政府主导,多方参与。加大政府投入力度,以政府投入为支撑、政策扶持为导向,动员、鼓励社会各界以公建民营、民办公助、租赁承包、参股联营、购买服务等方式,参与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推进养老服务社会化的进程。加大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提高为老服务的专业化水平。

——城乡统筹,共建共享。统筹全县城乡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逐年投入、分步实施,重点保障城乡老年人的基本服务需求。在规划实施中,要注重整合社会资源,充分利用现有公共设施,避免重复建设,实现养老服务设施的共建共享。

(三)发展目标。到2015年,基本构建覆盖全县的“以居家养老管理系统为基础,社区服务为依托,机构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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