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云南省老年人优待证》核发
发布时间: 2022-03-17


一、管理服务内容

《云南省老年人优待证》核发。凡具有我区常住户口﹙含驻区单位和部队﹚,年满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本人可自愿申领《云南省老年人优待证》。

二、办理条件

﹙一﹚《云南省老年人优待证》初审。凡具有我区常住户口﹙含驻区单位和部队﹚,年满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本人可自愿申领《云南省老年人优待证》简称《优待证》

﹙二﹚ 凡在我区当地居住一年以上的外户籍年满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凭云南省各级公安部门签发的居住证,本人可自愿申领《云南省老年人优待证》简称《优待证》。

﹙三﹚ 老年人持《优待证》可享受《云南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中规定的优待政策。

法律依据:

《云南省老年人优待证办理工作暂行规定》。

三、申请材料

  ﹙一﹚申请办证:

1.填写《云南省老年人优待证申请表》﹙原件1份﹚;

2.本人身份证、户口薄复印件各1份﹙验原件﹚;

3.近期半寸免冠(小5分)彩色照片2张;

4.户口不在本辖区,但在本辖区内居住一年以上的老人,还需提供辖区派出所出具的本人《居住证》复印件1份﹙验原件﹚。

法律依据:

《云南省老年人优待证办理工作暂行规定》第八条。

﹙二﹚遗失补证:

1.本人提出申请﹙原件1份﹚;

   2.户口所在地社区工作站开具证明﹙原件1份﹚。

四、申请表格及申请书

申请人需填写《云南省老年人优待证申请表》,该表格可在户口所在社区工作站领取。

五、办理机关

昆明市盘龙区民政局行政审批科。地址:昆明市白云路327号(昆明市盘龙区行政审批服务中心民政窗口)

六、办理程序

申请人递交材料到户口所在地便民服务中心窗口登记核实——盘龙区便民服务中心窗口初审——盘龙区老龄工作委员会审批——申请人到户口所在地便民服务中心窗口领取《云南省老年人优待证》。

七、办理时限

2个工作日。

八、证件及有效期限

《云南省老年人优待证》长期有效。

九、法律效力

在云南省辖区范围内享受《云南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中规定的优待事项。

十、收费

不收费。

十一、年审及年检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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