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做好全县90至99岁老人长寿补贴发放工作,特将此项工作一些重点环节整理发布如下:
一、发放对象的范围:年满90至99周岁、户籍在开江县的城镇、农村居民(含离退休职工)。
二、补贴标准:每人每月100元
三、执行时间:从2010年1月1日起执行。
四、申报程序:(一)90至99岁老人长寿补贴由县老龄办负责审批;
(二)符合申请条件的老年人,执本人户口簿或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两张两寸近期免冠照片(委托办理的还须提供代理人户口簿或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户籍所在地村(居)委会、派出所、乡镇人民政府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后,向当地乡镇民政办公室提出申请;
(三)乡镇民政办公室接到申请并调查核实后,填写《开江县90至99周岁老人长寿补贴审批表》一式两份,并同申请人的相关证明材料一并报送县老龄办。
(四)经县老龄办审查批准符合享受长寿补贴条件的,其长寿补贴实行按季度打卡直发。
(五)符合享受长寿补贴条件的,从到龄当月起开始发放;老人死亡或户籍迁出本县的,从次月起停止发放。老人个人情况发生变化的,乡镇民政办公室要及时搜集并上报县老龄办。
五、发放办法:全部实行打卡直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