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柳州市鹿寨县申请办理《广西壮族自治区老年人优待证》指南
发布时间: 2022-03-17


根据桂老龄办发[2010]16号、17号文件,《广西壮族自治区老年人优待证》申办工作自2010年12月1日起在全区启动,2011年1月1日正式启用。《广西壮族自治区老年人优待证》分红、蓝两种卡。7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办理红卡,60——69周岁老年人办理绿卡。 根据实际,我县申办《广西壮族自治区老年人优待证》步骤如下:

1. 户籍在本地行政区域内年满60周岁的老年人,凭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到户籍所在乡镇申请办理《广西壮族自治区老年人优待证》。

2. 户籍不在本地行政区域内,但跟随户籍在本地行政区域内的配偶或子女生活满1年(以外来人口暂住证为准)且年满60周岁的外地老年人,凭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以及外来人口暂住证到配偶或子女户籍所在乡镇申请办理《广西壮族自治区老年人优待证》。

3. 老年人亲属或老年人所在单位、社区可凭老年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及代办人身份证或代办单位、社区证明到老年人户籍所在地代办《广西壮族自治区老年人优待证》。

4. 各乡镇工作人员根据申请表内容汇总填写《广西老年人优待证申请登记汇总表》电子表格,每月的10号和25号上传县老龄办。

5. 县老龄办根据各乡镇上传信息汇总并确认办证数量,将办证信息通过网络形式传输和转账自治区公安厅居民身份证制作中心。

6. 申办人凭身份证在指定的时间到申办地领取《广西壮族自治区老年人优待证》。

7. 对老年人因换证交回的《广西壮族自治区老年人优待证》,发证机构应进行登记后当面销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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