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汕头市金平区申领《老年人优待证》须知
发布时间: 2022-03-17




具有本市常住户口60周岁以上的公民可申领《优待证》。


老年人申领《优待证》,应到户口所在地的区老龄办提出申请,并提交下列资料:1、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2、彩色小一寸近照1张。


对60周岁至69周岁的老年人颁发桔红色的《优待证》,7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颁发桔黄色的《优待证》。


根据汕府[2005]21号文,持有《优待证》可享受优待以下项目:1、免费进入享受财政补助的公园、风景区、文化馆、纪念馆、艺术馆、博物馆、展览馆、图书馆等场馆(所);2、半价优惠进入享受财政补助的体育健身场所、电影院等等场馆(所);3、免费使用收费公共厕所;4、半价优惠乘坐渡船和公交车(70周岁以上);5、享受财政补助的医疗机构应当专门设置老年人服务窗口或者设置老年人优先标志,优先为老年人提供挂号、就诊、检查、化验、缴费、取药等服务,并免收门诊挂号费;6、司法公证机关办理协议扶养、助养、赡养老年人等公证业务时,按有关规定减收或免收公证费。


办证地点:东厦路50号3楼


咨询电话:886345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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