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入院条件:
1、老人以自愿为原则,入院、出院自由、并遵守法纪、院规。
2、入院老人无传染病、精神病。
3、须有担保人提供经济担保,并按时缴纳一切费用。
二、入院手续:
1、申请人持书面申请,与敬老院签订入院协议书,签订协议时需有经办(担保)人签名,并加盖经办单位公章。
2、填写老人入院申请表。
3、入院老人选择护理项目缴纳相应费用。
4、入院老人需提供本人的身份证、户口簿及复印件,免冠一寸相片两张,同时应提供担保人身份证复印件。
5、入院老人必须提供镇级以上人民医院身体检查单据。检查项目如下:
① 三大常规;②肝功能HAA+两对半;③胸透
三、入院收费:
1、入院时一次性缴纳住院设施费2500元(用于购置室内设施、床上用品)。
2、根据入院老人生活自理程度,按标准缴纳各项费用。
3、老人在院期间的医疗费和需要到医院住院的医疗费自付。
四、护理项目:
1、一般护理:对基本能自理的老人,提供送开水,帮助打扫卫生,医生定期测量血压。
2、半护理:为行动不便的老人送饭、送开水、打扫卫生、清洗废物、搀扶老人到户外活动,医生定期检查身体。
3、全护理:为行动不便的老人喂食、送开水、打扫卫生,每天冲凉一次,为老人清倒大小便、梳洗、量血压,医护人员每次巡房需认真观察记录。
4、特别护理:专人24小时护理。
五、住院期间护理级别调整:
1、老人因病或其他原因如年龄增大、行动不便、特殊需要)调整护理等级的,由本院主管领导及时按老人实际情况及有关护理级别的标准进行调整。
2、护理级别调整后,由办公室向老人及家属或单位发出调整护理级别及收费的通知书。
3、老人及家属或单位在接到调整护理级别收费的通知书后,应按规定及时缴纳费用。
4、全部手续办妥后,老人即可享受新级别享有的一切生活护理及医疗护理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