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行政审批内容
老年人优待证
(二)设定审批的法律依据
《湛江市老年人优待办法》(湛府〔2005〕1号)。
(三)审批数量及方式
无数量限制,符合条件即予办理。
(四)审批条件
本市年满60周岁以上公民。
(五)申请材料
1、本人身份证(原件)或户口簿(原件);2、红底彩色小一寸近照一张;3、孤寡五保老人还需单位证明并经工会(有工作单位的)或民政部门(无工作单位的)审核加具意见和加盖公章。
(六)申请表格
无
(七)审批申请受理机关
户口所地在或居住地的街道(乡镇)民政办
(八)审批决定机关
户口所地在或居住地的县(市、区)老龄办
(九)审批程序
申报→受理→发证
(十)审批时限
即办
(十一)审批证件及有效期限
年满70岁办理换证
(十二)审批的法律效力
凭老人证享受优惠。
(十三)审批收费
老年人优待证工本费4元/本,批准机关文号:湛价函〔2005〕23号文。
(十四)审批年审或年检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