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云浮市云城区老龄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
发布时间: 2022-03-17



根据《广东省老龄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及《云城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结合我区老龄工作的实际情况,制定我区老龄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


一、规划背景


(一)“十五”期间老龄事业发展的主要成就。


1、养老保障水平稳步提高。在城镇,以基本养老、基本医疗、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为主要内容的城镇社会养老保障制度不断完善,至2005年底,全区参加企业基本养老保险人数11698人,社保基金累计结余6770万元,离退休人员月养老金达475元,城镇职工参加医疗保险人数7831人。在农村,100%的镇街建立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购买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有16.48万人,覆盖率超过85%,农民看病有报销。社会救助政策得到较好落实,全区5592人生活贫困的老年人全部纳入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或五保供养范围,基本实现应保尽保。


2、老年人合法权益得到有效维护。1996年,全国人大颁布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以下简称《老年法》),2005年,省人大实施了新《广东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我区有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老年法》和《条例》,全区共建立了8个法援机构,为老年人低偿或免费提供法律服务,近5年,为10名老人解决因合法权益受到侵害而引起的纠纷,老年人权益得到有效维护。


3、社区为老服务设施完善。为实现“六个老有”的目标,我区各级政府逐年加大老年事业经费的投入,先后掀起了“福星工程”、 “星光计划”为老服务基础设施建设热潮,全区改(扩)建敬老院8间,“星光老年之家”,老年活动室(站)15间。社区老年福利服务中心1间。


4、老年文体活动蓬勃开展,敬老氛围日渐浓厚。广场文化日趋活跃,老年人成为基层群众文化活动的主力军,每逢重大节日,各地以敬老为主题的活动普遍开展。据统计,“十五”期间,全区以敬老为主题的文艺演出达15场次,举办全区老年人门球比赛2次,各地还不定期举办健身操、齐步走、登山、书画展、象棋比赛等活动。每年重阳节,各级党政部门、社会热心人士都会开展一系列的敬老活动,老龄工作部门也逐年加大尊老敬老的宣传力度,树立了一些敬老典型,尊老敬老社会氛围日渐浓厚。


5、理顺、健全老龄工作机构,培育基层老年组织。2001年,老龄工作职能从老干局划到民政局,各级政府根据老龄工作需要,成立了老龄工作委员会,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挂靠民政局,办公室人员有编制,现区老龄办有1名专兼职工作人员,老龄工作机构做到有编制、有人员、有办公场所,镇级老龄工作由民政办人员负责。在理顺、健全老龄工作机构同时,基层老年群众组织也不断建立,到2005年,社区老年人协会有3个,初步形成了区、镇、社区三级老龄工作网络。


(二)“十一五”期间人口老龄化的趋势和影响。


全区老年人口快速增长。“十五”期末,全区老年人口4.3万人,占总人口的15.6%,预计2010年将增加到5万人,年均增长3.4%。与“十五”时期相比,高龄化显著,农村老龄问题加剧,社会养老负担加重,养老保障问题突出,社区照料服务需求迅速增加,劳动适龄人口面临的社会压力日益增大,对我区政治经济社会产生一定的影响。


(三)“十一五”期间老龄事业发展面临着的机遇和条件。


“十一五”期间,发展老龄事业面临良好的机遇和条件。一是随着人口老龄化对经济社会影响的加深,各级党委和政府对发展老龄事业重要意义的认识也不断提高,将更加重视老龄工作,重视解决老年人问题,老龄事业的发展将会摆上重要位置。二是我区经济社会发展取得可喜成就,为加快发展老龄事业提供了经济保障。2005年,我区国民生产总值达到2.65亿元,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超0.09亿元,“十一五”期间,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处于高速稳定时期,政府财力不断增强,对老龄事业的投入也会不断加大,老年社会保障水平将有较大的提高,老年福利设施和老年文化体育设施也将会有较大的发展。三是“十五”期间我区老龄事业取得了可喜成就,为今后五年发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二、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十一五”期间,全区老龄事业发展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深入贯彻落实“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全民关怀”的老龄工作方针,从我区实际出发,制定应对人口老龄化的政策措施,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障制度,保障老年人的基本生活和服务需求,维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让老年人共享经济社会发展的成果,促进社会的和谐稳定,推动我区老龄事业的全面健康发展。


(二)基本原则。


“十一五”期间,全区老龄事业发展的基本原则是:坚持老龄事业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相适应;坚持家庭养老与社会养老相结合;坚持从物质和精神两方面提高老人的生活质量;坚持因地制宜,统筹规划,分类指导,突出重点;坚持用法律和道德的力量,营造发展老龄事业的社会环境;鼓励社会力量参与老龄事业发展。


三、目标任务


(一)老年人社会保障。


建立和完善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养老保险覆盖全区城镇,逐步提高社会保障水平,按时足额发放离退休人员的基本养老金。探索农村养老保险制度,重点解决被征地农民的养老问题,争取农村养老保险覆盖率达30%。建立和完善医疗保险制度,加快医疗保障社会化进程,至2010年,全区城镇老年人全部纳入医疗保险。大力推进农村新型合作医疗保险制度,覆盖农村全体居民,逐步提高补助标准。巩固和完善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确保符合条件的老年人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实现应保尽保。完善“五保”供养机制,把符合条件的对象纳入“五保”,保障其生活水平不低于一般群众,“五保”老人月均供养达到150元。


(二)老龄事业基础设施建设。


加大老年福利服务设施建设的投入,切实解决老龄事业的发展需求与投入不足的矛盾。“十一五”期间,要根据老年人特点和需要开展老年教育工作,发挥区镇(街)两级老干部(老年)大学的示范、指导作用,积极发展各类老年学校,形成多形式、多渠道、多层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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