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株洲市攸县关于加强基层老年工作组织建设的实施意见
发布时间: 2022-03-17


中共攸县县委办公室

攸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2年9月21日


  (县老龄委 关工委 老年大学 老年体协 老年科协 2012年9月)


  构建“大老龄”工作格局,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是各级党政主导,全民主动参与,部门积极配合的重要工作。近年来,我县基层老年工作组织不断壮大健全,各乡镇(街道)成立了老龄委、关工委、老年学校、老年科协、老年体协等组织,大部分村(社区)也相应地建立了各种协会,形成了从上到下的工作网络取得了明显成效。为进一步加强基层老年工作组织建设,有效地开展老年工作,特提出如下意见。


  一、统一思想认识,积极履行职责


  基层老年工作组织是党和政府联系广大老年群众的桥梁和纽带,是促进老龄事业的重要保证,各单位一定要从战略和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强基层老年组织建设的重要意义。要把老年工作纳入各级党委、政府联席会议议事日程,每年至少召开两次议老会议,研究重大问题,解决实际困难。有些重要事项应进入预安销号范围,确保落实。工作政绩纳入目标考核内容。工作经费纳入各级财政预算,保证老年工作各组织的正常运转。从而达到“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教,老有所学,老有所为,老有所乐”。


  二、健全基层组织,完善工作网络


  乡镇“五会共两长”由人大主席兼任各老年组织的正职,另选一名热心老年工作,有一定威望的退岗或退休的老同志担任副职,负责“五会”的日常工作。各老年组织在“共两长”的前提下,各会组成人员应有差异,关工委要吸收共青团、妇联、学校负责和老年志愿者参加;老年科协要吸收老年科技工作者参加;老年体协要吸收积极参加文体活动的老年人参加;老年学校要吸收一些老教师、学员代表参加。各乡镇各老年组织成员和村(社区)老年组织会长(主任)、副会长(副主任)要由乡镇党委行文认可。乡镇、村(社区)换届时,各老年组织要及时予以调整,平时人事变动,做到随变随调,以保证各项工作的连续性。村(社区)一级各老年组织可由支部书记或村主任担任名誉会长,另外确定一名热心老年工作的老干部担任会长。各村(社区)都要建立各种老年组织协会,几个组织可以共同办公,做到资源共享。老年学校应逐步普及到村(社区)。县直机关、企事业单位都要建立健全老年组织,统筹老年工作和关心下一代工作。单位由在职主管领导任会长,聘请一两名德高望重的老同志任副会长,也可以由分管领导主管,由一名老同志直接担任会长。县直机关的老龄协会,必须把下属基层单位的老年人工作一并担当起来。有条件的单位,可以开办老年学校。离退休人员极少、青年工人多的规模较大的民营企业,可以组建关心下一代协会,为广大青工的健康成长服务。


  三、建立活动中心,开展各种活动


  老少活动中心既是老年人学习、休闲、健身、交流、日托的场所,又是对青少年进行“传承、引导、教育、关爱、服务”的阵地;既是老少携手共建、互学同乐、和谐向上的园地,也是老年工作组织同心协力、合作共事的平台。要积极开展各项活动,做到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各乡镇(街道)要在近两年内普遍建立老少活动中心,可以尽量利用现有闲置的房屋、设施,有条件的也可以新建老少活动中心,还可以搞村(社区)与乡镇联建。村(社区)一级,有条件的要逐步建立起来,要求2015年有三分之二的村(社区)建立老少活动中心。活动中心要求有图书、报刊阅览室;有文体活动场所和设备,有宣传“五老”工作的栏(窗),有适应老年学校和青少年教育的课堂,有健全的文书档案资料台帐。设施不全的,要逐步完善。


  各乡镇(街道)要注意培养典型,树立榜样,以点带面。抓好不同类型的示范点,如社会养老服务示范点,老年学校示范点,老年科协示范点,百岁健康村示范点,关心下一代示范点,家长学校示范点。既可分类建立示范点,也可抓综合性示范点,一经确定,就由专人负责,切实抓好。要开展争先创优活动,按照“领导班子建设好,骨干队伍作用好,制度健全执行好,活动经常效果好,积极探索创新好”的要求,创建“五好老龄委”(协会)、“五好老年学校”、“五好老年科协”、“五好老年体协”、“五好关工委(关协)”的活动。


  四、多方筹措资金,确保有序运转


  各乡镇(街道)要将老年工作经费纳入预算,活动经费每年最低不少于5万元。村级3000人以下的不少于3000元,3000人以上的不低于5000元,可从财政转移支付资金中解决。县直机关、企事业单位也要安排老年协会活动经费。乡镇(街道)老年工作组织的常务副会长(副主任)继续由县财政每月拨付200元固定补贴,全年2000元绩效考核挂钩津贴。有条件的乡镇(街道)还可对常务副职给予适当的交通费、电话费补贴,对工作做得好的给予适当奖励。村(社区)的会长(主任)的工作津贴可根据各村(社区)实际情况确定,一般每年不能少于1200元,有条件的乡镇(街道)也可对村级会长(主任)给予补助,工作津贴一定要与政绩挂钩,奖罚分明。同时,要继续抓好助学基金会,建立助老基金会,依靠社会各方面的力量,鼓励和支持社会人士、企业老板捐资,经常开展捐赠活动,开展较大的敬老助老活动、青少年教育活动。


  五、加强自身建设,提高工作水平


  各老年组织要以建设学习型、调研型、创新型组织为目标,加强自身建设。要通过培训和自学等多种形式,加强理论学习,加强各组织业务知识的学习,不断提高理论水平,提高工作能力。各乡镇、村(社区)配合中心工作组织的学习活动,应吸收同级老年组织的相关成员参加。要加强调查研究工作,对各老年组织的工作现状、典型情况、存在的问题以及群众广泛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要认真进行调研,以掌握全面情况。要敢于创新,创新工作思路,创新工作方法,创新活动载体,努力提高老年工作的科学化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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