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株洲市民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敬老院安全管理工作的紧急通知
发布时间: 2022-03-17


株民通〔2010〕7号


各县市区民政局:


  根据国家民政部,省民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敬老院安全管理工作的紧急通知》精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提高安全意识


  各县市区民政局要站在维护稳定、以人为本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农村敬老院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要以制度建设为抓手,规范管理,建立农村敬老院安全检查制度,落实层层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强化安全责任。大力开展安全教育,组织农村敬老院工作人员进行安全常识学习和培训,并对供养人员进行安全常识教育,增强安全检查意识。


  二、进一步加强督促检查


  各县市区民政局接此通知后,立即组织对敬老院开展一次专项检查,检查情况于3月底报市局救助处,市局将于4月份进行抽查,并对开展专项检查的情况进行通报。各县市区要加强对农村敬老院的安全工作督查指导,县市区每季度检查一次,有农村敬老院的乡镇每月检查一次。农村敬老院落实专人负责安全管理工作,明确工作责任,建立值班制度和夜间巡查制度,尤其要加强夜间的安全检查,预防意外事故发生,要建立安全检查登记制度,对上级部门检查和自查整改情况进行登记备案。


  三、进一步加强进院人员的审批


  乡镇人民政府作为农村敬老院主管单位,要严格按要求把好五保对象进院关,精神病和传染病人按政策坚决不能进入。


  四、进一步加强应急预案制订


  各地要制定切实可行的农村敬老院安全应急预案,落实各项防控措施,预防和控制敬老院安全事故的发生。要与农村敬老院签订预防事故责任书,明确责任,确保安全。对工作失职、造成严重后果的予以严肃处理,情节特别严重的,要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二〇一〇年三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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