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湘西州关于加强老龄工作的决定
发布时间: 2022-03-17


中共湘西州委、州人民政府


关于加强老龄工作的决定


  老龄问题涉及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生活等诸多问题,是关系国计民生和国家长治久安的一个重大社会问题。为了进一步加强我州老龄工作,根据湖南省委、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老龄工作的决定》(湘发【2000】26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州实际,特作如下决定:


  一、充分认识做好老龄工作的重要意义


  目前,我州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有37.89万,约占总人口的13.84%。预计今后每年将以3%的速度递增,到2015年,全州老年人预计增长44万人,约占总人口的15.38%。老年人日益增长的物质和精神文化生活的需求与老龄事业发展相对滞后的矛盾日益突出。如果不协调处理好经济社会与老龄事业发展的关系,不维护好庞大的老年群体的根本利益,必将影响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总目标。为此,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强化老龄工作意识,认真解决当前人口老龄化带来的各种矛盾和问题,进一步健全老年人社会保障体系,完善有关政策法规,加快公共老年服务设施、服务网络建设,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让广大老年人共享经济社会发展的成果,真正体现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促进社会进步与和谐。


  二、认真落实养老政策,确保老年人基本生活


  各级财政、劳动保障部门要积极协调统筹管理好养老资金,从制度上防范养老保障金风险,确保机关、事业单位、企业退休职工基本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努力建立新型农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力争在三年内将农民的养老纳入社会养老保险范围。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城市和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城乡特困老年人要全部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享受标准应当高于一般低保对象。要积极做好五保供养工作,认真调查核实五保人员,做到应保尽保;分散供养月标准不低于100元,集中供养月标准不低于250元,并随生活水平提高适当增长;乡镇对五保人员实行养护责任制,切实解决好衣、食、住等基本生活问题。要认真落实老龄烈属、复员、退伍军人、残疾军人等重点优抚对象和精减退职老职工、社会孤老的抚恤补助政策,按时足额发放抚恤金和定期生活困难补助费。对残疾老人、贫困老人、高龄老人等特殊困难户要给予适当照顾和救助。


  三、健全医疗保障体系,努力提高老年人健康水平


  在进一步完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努力扩大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基础上,进一步扩大基本医疗保险覆盖面,让医疗保险制度能够惠及老年人。各级劳动保障部门要加强医保资金的管理,确保参保人员生病住院能按政策规定及时报销医疗费。各级民政部门对城镇特殊困难的老年人医药费用,应从城市医疗救助资金中给予适当的医疗救助。各级卫生部门要进一步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努力提高参合率,将农村老年人全部纳入合作医疗,逐步解决好农村老年人的就医问题;要加强以乡镇卫生院为重点的农村卫生机构基础设施建设,健全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建立以社区医疗服务为基础的老年医疗保健体系,及时主动为社区老年人提供预防、医疗、护理和康复等多种服务。各级民政部门要继续做好农村医疗救助工作,将农村五保户、老龄低保户和重点优抚对象、特困老年人纳入医疗救助范围,让他们既享受合作医疗政策,又享受医疗救助政策,实行双保险,尽量减轻他们的医疗负担;特别是五保老人的就医要全部救助。


  四、大力发展养老服务业,为老年人创造良好的生活环境


  要继续坚持以居家养老管理系统为基础、机构养老为补充、社区服务为依托的养老服务体制。绝大多数老年人以一家一户形式居住,由配偶、子女照料服务;对于“三无”老人、五保老人、“空巢”老人等特殊老年群体的养老服务需要政策和社会提供帮助。要进一步加强农村敬老院建设,各县(市)要多渠道筹措资金,在“十一五”末期建成一批有规模、容量大、质量高、设施齐、服务好的中心敬老院,切实改善农村五保老人集中居住条件,提高集中供养率,力争“十一五”末集中供养率达100%。各县(市)乡镇、村(社区)应建立老年人协会,乡镇老年人协会应有200平方米以上的活动场所,村(社区)老年人协会应有100平方米以上的活动场所。城镇社区要充分利用现有设施,积极兴办不同形式、不同档次的老年福利院、老年护理院、老年公寓、托老所等,逐步形成为老年人提供家政服务、医疗保健、紧急救援、体育健身、看书阅报、休闲娱乐等综合化服务体系。鼓励民间投资兴办老年服务产业,有关部门对个人兴办老年服务产业要给予优惠和扶持。


  五、加大执法力度,切实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


  各级政法部门要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诈骗、伤害、遗弃、虐待老年人等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的严重违法行为,坚决取缔和打击损害老年人身心健康的邪教组织和迷信活动。司法行政部门要在城镇建立老年法律援助中心,在中心场镇建立老年法律援助站。财政部门要适当安排资金用于法律援助和法律服务组织建设。人民法院对侵犯老年人合法权益的案件要优先立案、优先审理、优先执行,使老年人的合法权益得到及时有效保障;对拒绝赡养或虐待父母的行为,要依法追究法律责任;要认真做好涉老纠纷的调解工作,纠纷调解成功后,要签订《纠纷调解协议书》并监督执行。要加强对年轻人的敬老教育,新婚夫妇在办理结婚登记时,要教育他们自愿签订《家庭赡养责任书》,增强养老敬老意识。


  六、广泛开展老年文体活动,不断丰富老年人精神文化生活


  教育、文体等部门要把老年教育和文体工作纳入部门发展规划,与涉老部门一道办好老年大学。充分利用广场、公园、老干部活动中心、老年人活动中心、老年大学、文化馆、图书馆、体育馆等公共设施,广泛开展群众性老年文体活动。每年要有计划地组织开展一些老年文化演出、书法赛、门球赛、钓鱼赛、棋牌赛等适合老年人特点的专项比赛。要定期召开综合性的老年运动会,适时组织老年文体队下乡演出和比赛交流,不断丰富老年人的精神文化生活。


  七、认真落实优待政策,让老年人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


  (一)60周岁以上老年人到州县(市)、乡镇、社区医院看病,可凭《老年人优待证》有效证件优先挂号、就诊、化验、检查、取药、缴费、住院。70周岁以上老年人在公立医院就诊,贫困老年人家庭病床免收出诊费。卫生部门要有计划地组织医护人员开展巡回医疗活动,每年为本地100周岁以上老年人提供一次免费体检。在有条件的医院设立老年病专科门诊,设立老年人家庭病床,80周岁以上老年人在医院使用仪器诊病时,超过100元的部分凭《老年人优待证》按80%收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