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农村福利院岗位职责
发布时间: 2022-03-17


二○○六年七月二十五日


院长职责




一、在当地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双重领导下,主持福利院全面工作。


二、负责拟定福利院发展规划,制定内部管理制度。配合做好入院院民集中供养协议签订工作。


三、负责安排院民食宿,不断改善生活住宿条件。按时供餐,保持饮食卫生。认真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协调处理好院内人员纠纷。


四、负责安排每天日常管理服务工作,定岗定责,督促落实。


五、负责安排院民疾病预防和治疗,落实生活不能自理院民护理工作,妥善处理丧葬事宜。协调落实在院未成年人义务教育。


六、坚持预防为主方针,建立健全安全责任制度。院长为福利院安全第一责任人。


七、带头执行财经制度,努力增收节支。保护公共财产安全和完整。


八、因地制宜发展院办经济,加强成本核算,不断提高生产经营效益。


九、每月至少主持召开一次管理委员会议,广泛听取服务人员和院民意见和建议,研究、落实整改措施。


十、负责福利院每日记事,按档案管理要求永久保存。




护理服务人员职责




一、严格按照服务规范,尊老爱幼,坚守岗位,负责做好每天常规护理服务工作。 


二、负责做好责任区和院民宿舍区卫生工作,始终保持公共活动区和院民宿舍整洁。 


三、负责定期清洗院民衣被。对患有传染性皮肤病等疾病院民的衣物实行单独清洗。协助院民做到被子叠放整齐,生活用品放置有序。


四、负责丧失生活自理能力院民食宿工作。对入院后患有传染性疾病的院民实行隔离护理,对痴、呆、傻、残院民给予特殊护理。对临终院民做到24小时护理。 


五、每日负责包干范围内院民就寝、出勤情况,发现情况及时报告,确保不出现人身安全事故。


六、负责管好用好公共物品,爱护院里一草一木。防火防盗,严禁发生火灾等责任事故。


七、经常与院民开展交心谈心活动。掌握院民思想动态,收集院民意见或建议,及时向院长反映院民的思想、身体状况。


八、根据安排,积极组织有一定活动能力的院民参加适度农副生产和身体健康的文体活动,丰富院民生活。


九、相互学习借鉴,虚心听取院民意见,不断总结护理服务经验,提高服务水平。




医务人员职责




一、具体负责卫生知识宣传和疾病预防、治疗工作。根据季节变化,指导院民了解、掌握卫生、保健等方面常识。


二、负责建立院民健康档案,随时了解、掌握院民身体状况,定期给院民检查身体。


三、负责院民疾病的预防和治疗。热情接待来诊来询病人,对症用药,细心服务。对传染病人,要做好隔离和治疗工作。院民临终时要重点做好护理服务,尽量减少老人痛苦。


四、对患有重大疾病的院民,在及时救护的同时,要向院长提出治疗措施或建议。


五、负责院内公共场所和室内有关场所的消毒工作。


六、负责各种医疗器械及药品的管理。保证药品质量,严禁使用过期药、失效药,杜绝药物中毒事件发生。


七、协助做好院内和院民居室及个人清洁卫生的检查、评比工作。


八、努力钻研业务,不断提高医务水平。




炊事员职责




一、具体负责院民膳食和饮水工作,保证饭菜质量和数量。


二、按时供餐,合理配餐。根据老人的需要或医嘱安排普食、软食和生日餐。制作便于储藏的腌制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