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宜昌市宜都市关于加强基层老年人协会建设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2-03-17


各乡、镇、陆城街道、松宜矿区老龄办,老龄委各成员单位:

  根据全国老龄办《关于加强基层老年协会建设的意见》(全国老龄办发[2012]1号)和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老龄工作的意见》(鄂发[2011]21号)文件精神,经研究,现就进一步加强全市基层老年人协会建设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加强基层老年人协会建设的重大意义

  城乡社区基层老年人协会是老年人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老年群众组织,是基层老龄工作的重要组织载体,是党和政府联系广大老年群众的桥梁和纽带。目前,我市基层老年人协会还存在组织不健全、活动不经常、基础设施薄弱、经费来源短缺等问题,制约了基层老年人协会的发展,影响了基层老年人协会作用的发挥。加强基层老年人协会建设,是贯彻落实中央、省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有关精神的重要举措,是加快发展老年社会组织,推进老年社会管理的有效措施,是加强我市基层老龄工作的有效载体,对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幸福宜都具有重要意义。

  二、把握基层老年人协会建设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总体目标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服务老年人为宗旨,以加强老年社会管理工作为重点,着力加强基层老年人协会组织建设、制度建设、队伍建设、阵地建设,努力把基层老年人协会建设成组织健全、功能完善、充满活力、作用明显的老年群众组织,为推动基层老龄工作、加强老年社会管理奠定组织基础。

  (二)基本原则。坚持以人为本,服务老人,提高基层老年人协会为老服务能力;坚持立足基层,面向老人,促进广大老年人积极参与社会活动;坚持培育引导,激励扶持,提高基层老年人协会规范化建设水平;坚持因地制宜,统筹兼顾,加快发展基层老年人协会。

  (三)总体目标。组织建设更加健全,老年人协会组织覆盖率和老年人参与率明显提高;管理制度日趋完善,老年群众的自我管理水平进一步提高;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服务老年人的能力显著提高;经费投入机制基本建立,老年活动场所和为老服务设施较好满足老年人需求;工作环境进一步优化,全社会尊重、关心和支持老年群众组织的良好氛围进一步形成。今年4月底前,全市所有村(社区)都要建立老年人协会,并落实活动场所和经费,依法依规开展经常性活动。

  三、明确基层老年人协会的主要职责

  基层老年人协会在基层党组织和村(居)民委员会的领导下,依据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和老年人协会章程,履行以下职责:

  (一)做好老年人思想政治工作,组织老年人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引导老年人遵守社会公德和行为规范。

  (二)密切联系老年人,听取老年人的意见,了解老年人的需求,反映老年人合理诉求,代表和维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

  (三)组织开展为老服务和老年互助活动,为老年人提供家政、照料、护理、信息咨询、心理疏导等服务,或组织低龄老年人对高龄、空巢、失能老年人进行帮扶,解决实际困难。

  (四)倡导积极健康的老龄理念,引导老年人选择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组织老年人开展有益身心健康的文体活动,丰富老年人精神文化生活。

  (五)依法组织老年人参与城乡社区建设,在社区服务、关心教育下一代、调解邻里纠纷和家庭矛盾、维护社会治安、移风易俗、抵制封建迷信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

  四、明确基层老年人协会建设的主要任务

  (一)抓组织建设。要在充分考虑和尊重老年人意愿的前提下,根据城乡社区老年人口的规模、分布,按照便于管理、服务老人的原则组建老年人协会,鼓励探索多种形式的老年人协会组织方式,没有成立老年人协会的村(社区),要加快建立老年人协会。已经建立老年人协会的,要加强规范建设,提高组织覆盖率和老年人参与率。组建老年人协会实行备案制,即由发起人向村(居)委会申请,经乡(镇、街道)老龄办、民政办审批后发给备案证书。协会要按要求制定章程,明确组织原则、组织架构、会员条件和入会程序。协会领导班子按照章程进行民主选举产生,任期可与村(社区)换届选举一致。注重把思想素质好、工作能力强、服务热情高、具有一定组织能力的老年人选进老年人协会班子。

  (二)健全工作制度。建立并完善老年人协会日常工作制度。老年人协会要建立健全以《章程》为核心的相关管理制度,如会员(会员代表)大会制度、理事会(常务理事会)制度、学习制度、活动制度、财务制度、档案管理制度和走访慰问制度,做到档案齐全、公章规范、台帐及有关资料健全。要建立老年人协会民主监督制度,以会务公开、民主评议为主要形式,促进协会开展民主管理和自我监督,保证老年人对协会事务享有知情权、参与权、决策权和监督权。

  (三)加强队伍建设。要根据基层老龄工作的需要,加强对老年人协会负责人的培训,制定培训规划,丰富培训内容,定期开展培训。组织老年人协会成员深入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学习老龄工作知识。有条件的地方可对老年人协会成员进行为老服务、群众工作等方面的培训,提高老年人协会开展为老服务、做好老年群众工作、参与社会事务的能力。

  (四)推动场所建设。要按照场所固定、设施配套、功能齐全的标准,建设并完善老年人协会工作和活动场所。可本着整合资源、一室多用的原则,依托村(社区)服务活动阵地,落实老年人协会工作和活动场所。新建居民住宅区要将老年人协会活动场所纳入建设规划,要按统一标准悬挂老年人协会标牌。

  五、加强对基层老年人协会建设的组织领导

  (一)加强领导。乡镇街道老龄委及办公室要高度重视基层老年人协会建设,把老年人协会建设作为创新社会管理和加强老龄工作的重要内容,积极争取党政领导重视,协调老龄委成员单位支持,不断健全基层老年人协会组织、活动场所和运行机制。积极探索建立基层老年人协会考评激励机制,制定评估标准和激励办法,对先进老年人协会给予表彰和奖励。要不断探索和总结基层老年组织建设的经验和规律。

  (二)加大扶持。乡镇街道老龄委及办公室要采取有力措施,筹集老年人协会建设和活动经费,加大对基层老年人协会建设扶持力度。或采取以奖代补,或通过转移职能、购买服务的方式,支持老年人协会参与公共服务项目的组织实施。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及村(社区)为老年人协会的发展创造条件,积极动员社会力量资助支持老年人协会建设。

  (三)扩大宣传。乡镇街道老龄委及办公室要加强对基层老年人协会的指导,广泛宣传加强基层老年人协会建设的重要意义,调动老年人参与的积极性,营造有利于老年人协会建设的良好氛围。要及时发现典型、培育典型、总结经验、推广成果,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导、辐射作用,促进基层老年人协会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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