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十堰市竹山县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落实老年人享受优待服务规定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2-03-17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

为贯彻落实《湖北省关于老年人享受优待服务的规定》(省政府令第301号)和《竹山县优待老年人实施办法》精神,认真做好我县老年人优待服务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广泛宣传老年人享受优待服务的规定。优待老年人,积极为老年人提供各种形式的优待服务,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社会的具体体现。各乡镇及各有关部门要从讲政治、顾大局的高度,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强宣传,采取召开班子会议研究、组织全体干部学习等形式,利用十·一国际老人节和九·九重阳节等有利时机,通过电视、广播、会议、简报等多种途径,广泛深入地宣传老年人享受优待服务的规定,使全社会进一步明确在老年人优待服务工作中应尽的责任和义务,让广大老年人切身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怀。

二、强化措施,不断加大对老年人优待工作力度。各乡镇及各相关部门是实施各项老龄工作法律法规的主要组织者和推动者,要切实加强对贯彻《湖北省关于老年人享受优待服务的规定》、《竹山县优待老年人实施办法》工作的领导,认真解决老年人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要支持老龄工作机构依法开展工作,创造和谐的老年优待服务工作环境。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有关部门和各有关企事业单位要根据各自职责,认真落实《竹山县优待老年人实施办法》中的各项优待政策,主动听取老年人的意见和呼声,仔细分析老年人优待服务工作中的不足,结合本地、本单位实际,不断完善优待老年人的具体措施。

三、加强督办,确保老年人优待工作落到实处。7月份,县政府督查室和县老龄委办公室将对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和各企事业单位贯彻落实《竹山县优待老年人实施办法》情况进行督办检查,重点检查优待政策是否落实、优待措施是否到位、服务态度是否改进、服务质量是否提高等。对贯彻落实工作较好的将予以通报表扬,对贯彻落实不力的予以通报批评。


县政府办公室

二○○八年五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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